日本“關于處罰強取航空器等行為的法律”又被稱為“防劫機法”,這部法律屬于日本刑法的特別法,對于如何處罰劫機及妨害飛機正常運行的行為給予了明確的規定。該法第四項條款規定,對于通過欺騙或威脅的手段,致使飛機改變航路或以其他方式妨礙飛機正常飛行的行為,可以處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2年8月1日,日本發生了一起航空“詐彈”事件,一架飛往紐約的客機因炸彈威脅被迫返航,247名無辜乘客經歷了一場驚魂。發出航空“詐彈”威脅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后于今年3月被追加了涉嫌違反“關于處罰強取航空器等行為的法律”(又稱“防劫機法”)的罪名,同時還將面臨航空公司的高額索賠。
日本航空公司中國室的隋千秋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作為航空“詐彈”事件的受害方之一,日本航空公司的相關部門正在統計航班中途返航造成的損失額,并將向被告索賠。此外,日本航空公司對247名乘客作出的補償,也將被計入損失額中,一并向被告索賠。
247名乘客一場驚魂
2012年8月1日13時25分,日本航空公司官方網站的顧客來信網頁上出現一封威脅郵件,稱“在從成田機場飛往紐約的006次航班上安裝了炸彈”。犯罪嫌疑人在郵件里同時提出了釋放包括麻原彰晃在內的奧姆真理教在押人員的要求。郵件中還提到準備在日本的地鐵中釋放硫化氫毒氣,讓人聯想到當年的地鐵沙林毒氣事件的嚴重后果。
郵件中所提到的“被安裝了炸彈”的006次航班在日本航空公司收到威脅郵件前一個半小時就已經起飛,航班上共有乘客247人、乘務人員18人,共計265人。
收到郵件后,日本航空公司在15點10分左右作出了讓006次航班返航的決定。航空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說:“與警方協商后,我們決定讓飛機返航,盡管飛機起飛前已經接受過安全檢查。”當天晚上20時10分許,被迫返航的航班在日本成田機場順利降落。
隨后,成田機場所在的千葉縣機場警備隊炸彈處理小隊迅速對飛機和乘客的行李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但是未發現任何可疑跡象。兩個小時后,該航班的247名乘客在一場驚魂過后,不得不換乘日本航空公司的其他航班飛往紐約。
涉嫌違反“防劫機法”
就在這起航空“詐彈”郵件事件發生前兩天,日本大阪市政府官方網站和首相官邸網站也曾分別收到將實施無差別殺人的投稿。所留的網絡IP地址與飛機炸彈郵件事件中犯罪嫌疑人的IP地址相同,日本警方據此很快鎖定了嫌疑人。經查,此犯罪嫌疑人為居住在大阪市的一名男子。
經過近一個月的調查,警方認為嫌疑人電腦中留有發帖的記錄,且沒有發現木馬病毒,可以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最終,警方以“暴力妨礙業務”的罪名逮捕了該名男子。由于該男子一直否認指控,最終檢方只以“欺詐妨礙業務”的罪名對其進行起訴,并未對炸彈郵件事件進行起訴。
奇怪的是,同一時期,日本各地還發生了十幾起利用網絡發布威脅信息的事件。有人因此受到調查,甚至還有一名未成年人因此被法院實施保護觀察的措施。然而,隨后在對其他的虛假恐怖信息事件的調查中,警方在嫌疑人的電腦中均發現了一種被植入的不易被發現的新型木馬病毒,據此排除了嫌疑人的作案可能。在當事人的要求下,日本警方對那一時期的相同案件進行了重新調查,在嫌疑人的電腦中均發現了這種病毒,其中也包括發出飛機“詐彈”威脅郵件的嫌疑人。
一系列的錯案接連發生,令日本警方深感面子受損。為挽回面子,日本聯合多地警力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合作破案,并在一個偶然因素下,鎖定了這一系列案件的真正作案人,最終于2013年2月以“暴力妨礙業務”的罪名對其實施逮捕。今年3月3日,警方又對其追加了涉嫌違反“關于處罰強取航空器等行為的法律”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