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筆者的一個朋友參觀了日本內閣機關。這些政府機關雖然位于東京市中心,但是不少建筑相當老舊,內部陰暗,一些辦公人員的辦公桌也十分陳舊,“舊”成了這位朋友的唯一印象。
這么做是為了保持建筑物和辦公室的整體風格嗎?事實并非如此,因為日本政府機關的所有開支都得公開透明,而日本民眾不僅關注“看不看得到”錢花到哪里,而且要質疑錢“值不值得花”。如果有一筆開支講不清楚,花得浪費了,是要有官員出來負責的,所以為了納稅人看了舒服,辦公桌雖然舊但得照樣用。
做好政府廉政建設,無疑是中國社會當下十分關心的事情,但是近日“縣級以上政府定期公布三公經費”的規定出來后,人們反倒擔心這一制度或遭遇抵制,或者遇到敷衍,無法堅持下去。因為縱觀歷史,古今中外為了防止官員貪污受賄、腐化墮落,政府可謂絞盡腦汁,清朝甚至創設“高薪養廉”制度,但也收效甚微。如何防微杜漸,從制度上防止腐敗的產生,仍然是一個棘手的難題。
不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雖然在戰后出現了田中角榮、竹下登等政客腐敗大案,但在公務員層面上,幾十年來類似的腐敗大案十分罕見,它的一些經驗值得借鑒。早在1950年,日本就制定了《國家公務員等出差費用的法律》,到2007年11月為止,57年中前后一共修改17次。這個現行法律適用于總理大臣到一般職員,對他們每天在國內或國外的住宿費、用餐費和交通費,按照不同級別,分別詳細規定。此外,日本公務員招待用餐費用則是每人一餐平均不得超過5000日元,并且要記載和公布用餐時間地點、用餐者姓名和單位、金額和店名以及相關事項。由于對各種公務開支做了細致的硬性規定,再加上公眾的高度質疑,日本公務員想在公務開支上“玩貓膩”非常難。
長期以來,我們都期待“三公經費”能夠達到制度化的壓縮,希望通過公開透明、社會監督來予以推進,但這只是一個使勁的方向。在一些單位,由于缺乏硬性規定,財政經費的使用存在很多漏洞,財政預算成了軟而無力的“豆腐預算”,錢并沒有花到位,一些單位缺乏節約意識,甚至在年底“突擊花錢、用完預算”,以免來年預算減少。這種現象值得思考,我們是否也要對各種公務開支做更多硬性規定,要求更細致,使財政預算真正成為剛性預算,保證每一筆開支都經得起推敲?
春秋時期,齊景公曾問晏子:“廉政而長久,其行何也?”晏子回答:“其行水也!惫湃说木倩卮穑瑧o后人莫大的啟示。“三公”只是當前廉政建設的“開頭”,如果我們能進一步明確標準,堅持公開透明,真正激勵節約,就一定能防微杜漸。(作者姚勝旬是貴州大學日本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