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組織(WTO)上訴機構日前發布中國起訴歐盟對華碳鋼緊固件反傾銷措施案的裁決報告,認定中國在與歐盟關于緊固件的貿易爭端中勝訴。此案被視為中國入世十年來,主動起訴歐盟的第一次勝利。
為中國企業贏得更公平的待遇
“此次勝訴對于中國緊固件產業發展乃至整個國際市場開拓都是利好消息。”對外經貿大學WTO研究院李楊博士17日告訴記者。由于這是WTO首次不支持歐盟針對非市場經濟國家所采取的反傾銷措施,本次勝訴將迫使歐盟修改相關反傾銷法律,有助于改善中國企業在歐盟市場的競爭環境,迫使歐盟盡早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為中國企業贏得更公平的待遇。中國的勝訴將進一步增加中國緊固件對歐盟的出口額,鞏固在歐盟市場的地位。
美聯社15日的一篇報道說,世貿組織認為,歐盟27國將中國作為一個單一出口者,而不考慮每個具體出口公司的做法并不公平。世貿組織雖然無法強制某個國家執行規定,但它可以對繼續違反規則的國家授權實施貿易制裁。歐盟敗訴意味著其可能需要采取新的措施來降低它的反傾銷稅,并將產生更為深遠的影響。
法新社也有類似分析指出,由于歐盟視中國為非完全市場經濟體,布魯塞爾實施了全國范圍的傾銷差價和征稅,世貿組織認為提出這樣的要求具有歧視性,并敦促布魯塞爾“使其措施符合”貿易規則。
貿易摩擦將成為常態
此案還要追溯到2007年11月,當時歐盟委員會聲稱按歐盟企業提出的申請,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緊固件發起反傾銷調查。盡管部分中國企業積極應訴,但歐方不顧中方反對,于2009年1月決定對中國碳鋼緊固件產品征收26.5%至85%的反傾銷稅,為期5年。
歐盟方面稱,依據歐盟的《反傾銷基本條例》單獨稅率規則,企業如被認為是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只有完全符合一系列歐盟標準,才能被允許在傾銷幅度計算中,采用企業單獨的出口價格數據。也就是說,中國企業只有申請并獲得批準才可獲得單獨稅率待遇,反之則一律被征以統一的反傾銷稅。這對中國企業反傾銷應訴造成嚴重負擔和不公平待遇。
2009年7月,中國將歐盟有關立法及反傾銷措施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同年10月,中國認為歐盟對相關產品設定的關稅不符合《關貿總協定》、《反傾銷協定》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的有關規定,要求成立特別小組,展開調查。2010年12月,專家組發布裁決報告指出,支持中國在單獨稅率問題上的全部主張及緊固件反傾銷措施方面的部分主張。今年3月歐方提出上訴,隨后,中方就未獲專家組支持的問題另行提出上訴。2011年7月15日,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發布裁決報告。
李楊認為,目前全球經濟尚處于恢復時期,隨著中國對外貿易的不斷發展,貿易摩擦將成為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