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蘋果日報》今天發表社論指出,美國國防部長蓋茲訪中,表示布什反對“臺獨”,并把“入聯公投”定性為“獨立公投”;更嚴重的是布什總統竟然表示,樂于見到兩岸以和平方式統一。
只等臺灣自己犯規
民進黨認為,美國不希望臺灣與中國統一以免失去一顆牽制中國的重要棋子,就只好私下支持民進黨繼續執政,這是原則問題。退一萬步說,就算美國不在乎臺灣與中國統一,只要臺灣抗拒統一,中國使用武力,美國還是無法不介入。美國對臺灣的兩難,是阿扁敢于沖撞美國的原因。換句話說,擅長綁架他人的阿扁,也綁架了美國。但是,扁和民進黨太天真了。
布什說出樂于見到和平統一是非常嚴重的,比從“不支持臺獨”到“反對臺獨”的用詞變化更嚴峻。布什似乎已從反扁不反臺,轉變成反臺。希望此一新聞不是事實,如果確是如此,臺灣將極為危險,也許美中會產生若干共識:像是“共管臺海”、“默許武力犯臺”等等。“入聯公投”被美國定性為“獨立公投”,也許就是為美國打算從《臺灣關系法》解套的預備動作。
社論認為,美國長年受制于《臺灣關系法》,遭到中國大陸方面很多抗議,影響美國全球大戰略甚深;加上遭到臺灣的綁架,美方早已有煩言,只等臺灣自己犯規即可借機擺脫臺灣和《臺灣關系法》的束縛,并可理直氣壯向國會、輿論和民間說明罪在臺灣,不在行政當局。臺灣犯的規就是“宣布獨立”,或做出挑釁的動作。
視“入聯公投”為“獨立”
美國為了解套早就布置陷阱,公開聲明《臺灣關系法》是保護現狀下的臺灣,而不是宣布“獨立”后挑釁中國換來戰爭的臺灣。這一方面是警告民進黨當局不要找麻煩,另一方面也可看作臺灣踰越這條紅線是美國卸下保臺義務的前提,因為臺灣已偷換了《臺灣關系法》當中的客體,臺灣已非當初立法時的臺灣,美國當然無義務保護一個已變成與《臺灣關系法》無關的客體。
社論指出,這是美國把“入聯公投”定性為“獨立公投”的原因。按這個美國邏輯:“入聯公投”等于“獨立”,等于非《臺灣關系法》中的臺灣,等于美國無義務保護,等于臺海戰爭與美國無關,等于美中關系不受影響。臺灣的安全是纏住美國,怎能讓美國脫身?扁當局看出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