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龍勝各族自治縣干部在當地豪華酒店公款吃喝,8月2日,廣西龍勝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周恩平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吃飯用的不是公款,除公安人員外,全部由參加用餐的人個人支付。(8月3日 中國青年報)
“除公安人員外,全部由參加用餐的人個人支付”可以理解為兩層意思,一層是:參與的公安人員用的是公款,其他人員是自己支付;一層是:其他人代公安人員付款;而報道議論焦點是當地的縣委書記參與其中,按照此說法,似乎縣委書記等人吃喝與公款無關,也就是說縣委書記是自己掏錢,果真如此嗎?
據了解,當晚是按“縣慣例”歡送將離職的公安局長。既然成了“慣例”說明之前已經舉行過多次,難道都是個人支付?不妨查一查原來的“慣例”憑據,如果說原來都是公款支出,此次也脫不了公款吃請的干系。這是其一。
其二,在灑店“各位領導座前都擺放寫有領導名字的桌卡。服務臺放著的幾張紙,上面寫有參加歡送會的領導名單和相應的桌號”,程序和排列都像開會哪樣鄭重其事。且“安排了四桌工作餐”,冠上了“會”和“工作”的字眼,這是個人舉辦?如果說是個人舉辦,就不存在“全部由參加用餐的人個人支付”,也不可能象國外那樣實行AA制,得有個埋單人,舉行宴會之初請客者是誰,有沒有誰說過是個人請客?
其三,假如是個人支付請客,這是個人的自由,而“龍勝縣相關領導已作出深刻檢討”,難道個人請客還不允許,會有錯?可見,此次請客的初衷并非是個人,而是公款。
“除公安人員外,全部由參加用餐的人個人支付”,作為宣傳部的領導說出此話不會假,但是是什么原因導致“個人支付”這才是關鍵。如果在事發前確實是個人支付,那么沒有多大的問題,而事發后變為個人支付,哪性質完全不同。
中央“八條規定,六項禁令”公布后,公款吃喝現象明顯的減少,但是仍然有一些人耐不住嘴饞,有的用私人的名義宴請,實則暗地里公款報銷;有的沒有出事就是公請,而一出事就變為私請,想著法子飽口福。說明剎吃喝風還有一定的阻力。
明明是公款請客卻說成是個人支付,比起直接的公款請客更有害,是有意的造假,此種玩弄花招,不僅是吃喝風的問題,也是弄虛作假的行為,因而,有關部門應深入調查,弄清真相,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