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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記者接到廣西龍勝各族自治縣一位企業負責人曝料,“我們的縣領導們正在最豪華的酒店里用納稅人的錢吃吃喝喝呢。”在宴會現場,該縣縣委書記唐天生對前去采訪的記者大聲呵斥“你盡管報!”而龍勝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周恩平卻說一共三桌,每桌消費的就餐標準才一千元左右,并不像舉報群眾說的大吃大喝。(據8月2日中國經濟網)
如果說龍勝縣委書記呵斥記者“你盡管報”是與媒體監督叫板的話,那龍勝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每桌消費的就餐標準才一千元左右”就是在叫板中央的“八項規定”。
要知道,這“才一千元左右”的標準只是龍勝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的自說自話,其中有沒有“打折”、“縮水”,人們也無從考證和細查。但是筆者還是不禁要問,即使真的是一千元左右一桌的標準,難道就不是大吃大喝嗎?
看新聞中的圖片,雖然不是一桌的全景圖,但僅從這局部圖片,也能看出龍勝縣這次公款吃喝一桌大概也就10人左右。而一千元左右一桌,也合著每人大概消費一百元左右。一人一餐一百元難道不是大吃大喝?筆者試問龍勝縣委宣傳部的副部長,他自己平時一餐消費多少錢呢?
筆者查閱了《龍勝縣2013年的政府工作報告》,2012年龍勝縣財政收入4.13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68元,農民人均純收入才4602元。即使真的是一千元左右一桌,三桌三千元消費了一位龍勝農民一年近四分之三的純收入。縣委書記等領導如此吃喝,這讓龍勝的農民兄弟們情何以堪呢?
特別是,龍勝縣委宣傳部副部長說的“才一千元左右”,一個“才”字,道出了在龍勝縣黨政干部眼中,這一千元左右一桌的標準并不多,吃吃喝喝不算什么。真不知道他們平時一桌到底多少元的標準才算是大吃大喝呢?
中央曾三令五申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特別是去年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中央已經通報過兩次違反“八項規定”事件的處理結果,其中就有公款大吃大喝。然而龍勝縣的領導們依然公款大吃大喝,這說明他們對“八項規定”的無動于衷、置若罔聞,這明顯是在叫板中央的“八項規定”。
龍勝縣之所以敢叫板中央“八項規定”,這與中央通報的對違反“八項規定”事件的處理結果有很大關系。7月29日中央通報的8起違反八項規定的典型,對于公款吃喝問題處理過輕,至多也就是嚴重警告處分和自掏腰包,這對很多領導干部來說,不痛不癢。
所以,筆者認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必須要從嚴,嚴肅貫徹、嚴厲處置,以警醒黨政干部對公款莫伸手、莫張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