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突發事件后的輿論傳播,會發現有一個訴求是與突發事件如影隨形的,就是“要真相”。無論什么事件,只要一發生,網上洶涌的民意肯定都指向一個詞,就是要求政府迅速公布真相,以最快的速度告訴公眾到底發生了什么,問題出在哪里,到底誰是罪魁禍首,到底是城管打死人還是“自己突然倒地死亡”,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導致的大橋垮塌,政府官員在其中充當了怎樣的角色,有沒有腐敗,政府為何未采取措施預防問題的發生?
洶涌的民意其實預設著一個前提:真相就擺在那里,事件發生后,政府部門立刻就掌握了真相,然后故意捂著,不告訴民眾。在這種“被掩蓋被隱瞞被欺騙”的想像中,民眾憤怒地敦促政府“盡快公布真相”。這種“急于想知道真相”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預設的前提往往是錯誤的。
其實,很多事件發生后,政府并不掌握著真相,知道的并不比普通網友多,也并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么。事件往往都是突發的,無論是大橋垮塌,還是城管打人,政府部門往往也都是局外人,對事情的前因后果并不知情,需要通過調查才能弄清楚。要求政府在事件發生后立刻公布真相,是不切實際的。
調查事件真相需要時間,相關部門只能在調查之后,才能給公眾一個交代和答案。輿論和公眾應該尊重事件調查的規律,給調查和還原真相以時間和空間,有等待真相的耐心。
一個官員曾跟我說過他的苦衷,現在面對輿論急躁的“求真相”的訴求,他有點兒不知所措無所適從了。本地發生了某個事件,如果調查比較迅速,很快就公布了“真相”,輿論就會批評:為什么真相公布得這么快,是不是想用一個結論來忽悠民眾息事寧人,迅速轉移焦點?如果事件比較復雜,隔了一段時間仍沒有調查結果,輿論也會批評,為什么真相如此難產,是不是因為觸及很多黑幕,暴露了政府很多問題,所以一直捂著蓋著等著被新的熱點覆蓋從而蒙混過關?
快也不是,慢也不是,到底怎么辦?
這個問題上,需要輿論和公眾有等待真相的耐心。很多問題的發生,并不像公眾想像的那么簡單,好像一發生就能查出原因從而給出真相。比如,當年美國飛機迫降哈德遜河的事故,美國就花了幾年的時間,對每個細節進行了仔細的調查,甚至細致到機長上機前吃了什么。調查中,謹慎既是對公眾負責,更是對受害者和當事人負責。這次韓亞航空事故,中國女孩葉夢圓到底是死于飛機墜毀,還是被救護車碾軋致死,調查部門也沒有立刻給出調查結果,而是在嚴謹的分析后才給出的結論:遭碾軋致死。
很多事件表面上看很簡單,比如有公民與警察沖突時死亡,有旁觀者證明,看似符合邏輯,事實清楚,為什么不立刻公布真相呢?但是,刑事案件的調查,并不能根據表象去判斷,每一個結論都必須有事實和證據支撐,經得住拷問。事實往往比表象復雜得多,所以政府調查的時間往往會比“公眾想像的時間”要長一些,公眾需要耐心去等待。事件發生后就立刻“要真相”,這做不到,也是對真相的不負責任。而且,對“什么是真相”應該有客觀的判斷標準。不能符合自己的想像和期待,就說是真相,而不符合自己的想像,就拒絕接受。
政府不必迎合民意而去倉促地給出一個“符合公眾期待的真相”,而是要對真相負責。當然,政府部門應該理解公眾“迫切求真相”的焦慮,這么急于知道真相,一方面是焦慮于官方與民間對事件調查進程的信息不對稱,另一方面是因為很多地方有“隱瞞真相”的習慣,公眾對政府能否將真相毫無保留地告訴公眾缺乏信心,擔心“被隱瞞被欺騙”,以對抗的心態面對政府的調查。
這對政府是一個考驗,要讓公眾有“能得到真相”的信心。第一,不必等到最終有調查結果時才給出結論,調查進程也應該向公眾披露,調查也應該是公開透明的;第二,要通過公正的程序(第三方調查,利益方回避)讓公眾相信政府不會說謊;第三,整個過程要讓媒體報道監督,讓信息自由地流動,不要動輒刪帖,把本來不敏感的事件敏感化和復雜化,讓公眾產生“政府在隱瞞”的想像。(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