頗具“戲劇性”的反腐之中,近日又有一名官員就要落馬——而他的風雨飄搖,同樣更具有“戲劇性”。海南澄邁縣的旅游局長,被舉報兩年前大擺婚宴150桌,又送價值73萬元的進口昂科雷越野車給女兒作為嫁妝,而舉報的人,竟是他的乘龍快婿!兩年前的事兒,為什么今天才舉報呢?因為一筆房款,岳父作梗,逼得女婿“無路可走”,于是出來舉報,于是大義滅親!
關于這起“滅親”案,輿論之間,是有眾說紛紜的,有曰這是反腐斗爭獨具的一條蹊徑,有說這種滅親之舉,是“最有殺傷力”的“一招”,當然也有這樣的嘆息,說我們反腐,能靠一個“內(nèi)訌”嗎?
說“大義”也好,論“內(nèi)訌”也罷,這類“內(nèi)斗”式的“反腐”,甚至被某些輿論叫好,并不僅于一起裙帶的“滅親”——某市書記與市長歷來官斗,于是書記下了狠手,匿名揭發(fā)市長的貪腐行跡。市長“進去”以后,又把書記的劣跡,一一“咬”了出來。結(jié)果這對貪官,終于在獄中握手言和,了卻了十年官場的恩怨——這起發(fā)生于江淮大地的“內(nèi)訌”式“反腐”,當時也引起過多少議論,也有人說不失一條“內(nèi)部監(jiān)督”的路子,但也有人說,依靠“狗咬狗”的“一嘴毛”,畢竟不像是反腐敗的正道呵。
把希望寄于“內(nèi)訌”,看來很不可靠。且不說裙帶之間,共同利益總是遠大于“作梗”,便是貪官之中,更多的是鼻孔一氣、利害與共。他們之間,自會有官場的內(nèi)斗、仕途的傾軋,乃至分贓的不均,但“大方向是一致的”,互相依存,狼狽為奸,是他們的“主流”,縱然有點矛盾,也會“求同存異”、相互庇護;要靠他們的“內(nèi)訌”,來使東窗事發(fā)、水落石出,是要落空的,這也是無數(shù)“窩案”告訴我們的規(guī)律。近日揭露出一名貪官的落馬,是因為“吃獨食”,貪賄所得,從來不讓同僚分享,因為“不均”,所以翻車,這樣的例子,畢竟鳳毛麟角;大多數(shù)的貪官,是講“江湖上規(guī)矩”的,所謂“盜亦有道”,一般都是“共同犯罪”,擺得很平,所以因為“獨食”而被“舉報”的,不幸只是特例。這就再次告訴我們,所謂“監(jiān)督”,更多地要靠“異體”;依靠“利益共同體”中人的相互“扯袖子”,依靠“利益攸關者”們的互相“制約”,有一點作用,但終究不可靠——這事兒往大里說,就是反腐敗要靠“一條新路”,“這條新路,就是民主”,而不是靠“內(nèi)訌”,更不是靠二奶、情婦來“反腐”,甚至也不能靠“家庭紀委書記”的“枕上廉風”,那東西再浩蕩,也無濟于事。
還是回到這起岳婿“內(nèi)訌”案上來——150桌家宴,幾千人蜂擁而來,昂科雷的豪車女兒早已招搖過市,這樣大的動靜,已歷時兩年,為什么當時當?shù)亍坝嘘P部門”一句不問?再說這位姑爺,為什么也不是當時就舉報,而是因為一筆“房款”老丈人“作梗”,才“內(nèi)訌”呢?如果波瀾不興,他還會“舉報”嗎?這陳局長,不是到了今天,還穩(wěn)穩(wěn)地坐在一把手的交椅上么——解剖這只麻雀,就更可見“內(nèi)訌”之不可靠,“內(nèi)斗”之不足以寄予希望了。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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