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重點是圍繞轉變職能和理順職責關系,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實行鐵路政企分開,整合加強衛生和計劃生育、食品藥品、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海洋、能源管理機構。改革后,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組成部門降至25個。
改革開放以來,包括這次在內,國務院共進行了七輪機構改革。應該說,每一輪改革后,我們對政府性質和職能的認識都深化了一層。盡管如此,國務院部門在職能定位、機構設置、職責分工、運行機制等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包括職能越位、缺位問題依然突出,不該管的管得過多,一些該管的又沒有管好;職責交叉、權責脫節、爭權諉責現象依然較多,行政效能不夠高;機構設置不夠合理,一些領域機構重疊、人浮于事問題依然存在;對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機制不完善,不作為亂作為、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等現象尚未得到根本性遏制。這些問題,需要通過深化體制改革、完善制度機制特別是職能轉變加以解決。
從整個方案來看,本次機構改革和職能轉換相對以往有三個明顯特點:一是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體制機制上加強社會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把職能轉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強調以更大力度,在更廣范圍、更深層次上加快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重在向市場、社會放權,減少對微觀事務的干預,同時改善和加強宏觀管理,嚴格事后監管,努力做到不該管的不管不干預,該管的切實管住管好。三是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成熟先行,注重改革的連續性、系統性和前瞻性。抓住重點問題,既鞏固以往改革成果,又著力破解重大難題。對條件成熟、形成共識的就先推進,對條件尚不成熟、還需要研究探索的,在進一步創造條件、累積共識后,適時加以推進。
在上述三點中,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第二點,此次機構改革是同職能轉變緊密結合、同步推進的,許多問題通過職能轉變來解決,比單純的機構調整更有意義。對于職能轉變,我們不能狹隘理解,以為職能轉變就是政府管得越少越好,政府機構越少越好。職能轉變的應有含義是,政府要管自己該管的,如果政府管了不該管的,就應把這個職能轉移出去,而把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好。在這個基礎上,再看這個職能應由哪個部門來行使更好,這是職能轉換的第二層含義。由此來看,一個政府該設多少機構部門,應與它承擔的責任相聯系,固然不是越多越好,但也不是越少越好,而是合適才好。
此次改革嚴格遵循了職能轉變這一邏輯,推進職能的轉移、下放、整合和加強。職能轉移要解決的是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問題;職能下放要解決的是國務院部門管得過多過細問題;職能整合要解決的是職責交叉、推諉扯皮問題;職能加強要解決的是國務院部門抓大事管宏觀不夠問題。
當然,要做好政府職能轉變,理論上需要厘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的權力和責任邊界。只有邊界清楚了,政府該管什么不該管什么也就自然清晰,從而避免政府越界干預。現在政府權責不清、管理混亂,除了政府權力受到的約束不足外,很大程度上是沒有厘清政府權責邊界之故。
國務院機構改革是一個過程,改革的方向是努力構建既符合我國國情又順應時代潮流的體制。而此次方案中關于國務院機構宏觀管理角色的定位、行政管理體制的基礎制度建設、對政府依法行政的制度安排,有助于中國政府走向真正意義上的現代政府。在今后的機構改革中,應進一步著眼于市場化趨向,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做到政府有所為有所不為;著眼于推動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公平正義的制度安排;著眼于建設民主政治和法治國家,從體制上為公眾更加廣泛、更加充分地參與決策和管理來創造有利條件。
塵埃落定后,接下來就看如何去落實了。只有不折不扣地貫徹方案的原則和精神,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才算最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