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時期,人們都在熱議“網絡反腐”。其實,網絡只是一個平臺,一個工具。反腐的人們可以利用,反反腐的人們也可以利用。網絡本身談不上反腐不反腐,甚至網絡有時候也可能就是反腐的對象。離開了監督,網絡一樣可能腐敗,成為某些人謀求一己私利、貪污腐敗的工具。因此,我們也要破除“網絡萬能”的技術迷信。這個問題不在此詳論,我想特別提出的是從網絡曝光重慶司級局官員雷政富到近日一批官員丑聞公之于眾,這里邊都有職業媒體人、調查記者的身影。
我們不否認,網民用人海戰術的“人肉搜索”,可以找出“煙叔”、“表叔”、“房叔”等腐敗官員。而且,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重大勝利,嚴重挫敗了腐敗官員“炫富”的囂張氣焰,鼓舞了全黨全國人民反腐的信心,推動了中國反腐的進程。我們也應當坦承,中國幾十萬有記者證的職業媒體人,在擔負輿論監督方面存在失職問題。不客氣地說,正是因為相當多的媒體人自覺或不自覺地放棄了輿論監督的職責,客觀上才催生或成就了所謂“網絡反腐”。職業媒體人不能在傳統媒體上發出有調查、有深度、有證據的反腐報道,大多只好“改換門庭”投奔網絡這個平臺。
舉身邊的例子說吧,倘若是當地記者在傳統媒體(報紙、電臺、電視臺)公開“舉報”一位當地官員,即使證據確鑿,層層請示之后,大概就黃了。從另一方面說,層層請示后如果予以發表,至少媒體人和傳統媒體會從自身安全的角度和公平原則考量保持平衡,給“被舉報人”一個公開說話的機會,讓“公說公的理,婆說婆的理”,輕易不會采取絕對肯定或絕對否定的方式,而是用事實說話,當事人雙方都說話,由讀者去作出判斷。傳統媒體要搞調查性報道,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并以較為認真負責的職業精神從事工作。
因為某些官員的神通廣大,根本不把傳統媒體監督當一回事兒,知道一個電話就可以把一篇報道“扼殺”掉。職業媒體人吸取了一次次的教訓,終于走上了“網絡反腐”的新路。因為是新路,因為不需要完全按照傳統新聞媒體職業要求操作,網絡曝光就形成一邊倒的態勢,沒有保持客觀、中立、平衡這一說,當事人自己出面澄清反而招致更加瘋狂的“拍磚”。自作自受,此之謂也。某些地方因為對傳統媒體人的輿論監督報道采取“趕盡殺絕”的辦法,那些腐敗官員最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痛定思痛,能否讓媒體人真正肩負起“鐵肩擔道義”的輿論監督職責,適當給傳統媒體一個反腐報道的出口,化解“網絡反腐”過于一邊倒、過于不夠專業、過于情緒化甚至過于具有狂歡色彩。類似區人大代表有4個老婆10個孩子這樣的新聞,我看在傳統媒體首先披露也沒有副作用。非得搞得網絡首發、媒體跟進,結果是新媒體迅速“做大做強”,傳統媒體江河日下,職業媒體人“轉戰”到新媒體,其中的得失利弊值得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