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鄉養老保險將實現銜接轉換,人社部近日就《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截至12月16日。《辦法》提出,我國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將實現銜接轉換,繳費年限也將明確換算辦法(11月27日《新京報》)。
我國養老保險目前呈現“三駕馬車”并駕齊驅的局面。城鎮就業職工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職保”)覆蓋;農村居民享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城鎮無業人員則可以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居保”)。除公務員及部分事業單位人員外,這三種保險構成一張網,覆蓋了城鄉不同群體。
但是,這“三駕馬車”在奔跑中出現了不少問題。比如,兼容性差、重復參保、重復建設、公平性欠缺等。兼容性差,即各種保險制度之間不能互通互連,難以銜接;重復參保,即一個人同時參加多種養老保險;重復建設,即某些地方重復建設養老保險系統;公平性欠缺,即不同制度下的養老保險待遇懸殊。
據2012年34號審計公告披露,截至2011年年底,112.42萬人重復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或城居保,1086.11萬人重復參加新農合、城鎮居民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造成財政多補貼17.69億元,9.27萬人重復領取養老金6845.29萬元。究其原因,是不同險種之間不能銜接轉換。
也就是說,由于養老保險不能銜接轉換,既增加了個人負擔,也增加了財政負擔;既影響了勞動力流動,也影響城鎮化進程。實現銜接轉換之后,三大養老保險兼容性差、重復參保等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早在去年年底,山西就率先出臺了《關于山西省城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換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
之前,養老保險已實現跨省轉移,如今又推進銜接轉換,可以說,“立交橋”式的養老保險體系已經輪廓清晰,養老保險改革正在向公眾期待的方向邁進。不過,距離公眾的要求還有很遠的距離,原因在于,養老保險的公平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多軌制的養老保險制度造成了養老不公。
表面上看,我們只有三種養老保險制度,但實際上遠不止三種。除了職保、城居保、新農保外,很多地方還存在老農保;有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正向企業看齊,而有的還是老模式;尤其是公務員養老制度一直單獨運行,脫離于國家養老保險改革,這是輿論不滿、養老不公的主要原因。
由于多年來我國采取的是分人群設計、分部門管理、分地區實施的養老保險模式,形成了明顯的“碎片化”特點。養老保險實現跨省轉移、銜接轉換,只是把各種“碎片”銜接起來,卻無法解決不同養老制度造成的不公。因此,養老保險改革到目前為止,都是有限的進步,還沒有觸及最敏感的問題。
從有關數據看,目前不同人群養老待遇差距極大。公務員養老待遇最高,政府機關的退休金約為企業退休職工的2至3倍;參加職保的企業人員,退休金普遍只有退休前工資的60%左右;參加城居保、新農保,有的人每月養老金只有幾十元,最離譜的是每月2元養老金。
可見,養老金改革不應止步于跨省轉移、銜接轉換,還需要向公平邁進。而要想實現養老公平,養老金改革必須進入“并軌時代”,即打破養老多軌制,實行統一的養老制度,實現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據悉,廣東東莞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就是要實現三種養老保障并軌。各種養老制度全國并軌有何不可?
在筆者看來,實現養老制度全面并軌有一定挑戰,關鍵在于有沒有這樣的改革決心,能否打破戶籍壁壘、職業壁壘等各種身份限制。準確地說,養老保險改革必須由獨立的權威機構來主導,比如說全國人大。政府部門主導這項改革的問題,在于某些公務員難以向自己“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