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財政為彝良縣撥付地震救災和恢復重建資金10.5億元。云南省發改委還向國家發改委申請增加40萬大箱卷煙生產指標,可為地方增加6億多元稅收,將全部用于災后重建。(9月11日《重慶晨報》)
作為全國重要煙草產區,要求增加卷煙生產指標,甚至可以被稱為充分利用地方資源來謀求災區重建的典范。但從輿論呈現出的普遍反感來看,云南發改委的要求讓人讀出了以災難要挾擴大煙草生產的意味。災難面前,一切善心都容不下任何可能的算計和雜念,這種方法確實有違救災倫理。
從一些災難的救援和恢復重建的案例來看,在需要大量資金救災的另一面,重建所需的大量物資和建設行為,將在一定程度上推動經濟發展,甚至產生一種“災難經濟”。但這種現象非事前的刻意安排,云南以增加稅收為目的提高煙草生產指標,顯然難以稱得上“災難經濟”,因為煙草并非屬于恢復重建的相關產業。如此帶有強烈功利化色彩的要求,只能讓輿論平添“發災難財”的想象。
在控煙成為大趨勢的當下,以救災的名義增加卷煙生產指標,無疑與控煙的國家目標相悖逆。擴大40萬箱卷煙生產指標,如何能充分實現經濟效益,并具體用到災后重建之中,仍是一個無法百分之百保障的承諾。
政府在災難面前的公共救濟,當不存在任何條件式的交換,確保救災和災后重建的進行是政府公共職責的起碼要求。眼下云南也絕沒有到非得要靠增加煙草稅收來確保災后重建的地步。
災難面前,考驗的也不僅僅是政府的救濟能力,而更體現為一種對于行政倫理和救濟倫理的檢驗,救濟行為的任何偏差都可能造成更大的“二次傷害”:災難當前,提出煙草增產計劃,雖然名義上是為救災,但對于災民和公眾而言,卻充滿了太多的功利性算計。隨之衍生的疑問是:公共救濟是否真正在窮盡一切力量來謀求救災的效率?
經歷頗多的災難之后,我們確實還要上一堂災難倫理課。種種不應該出現的“次生災難”,都在呼喚純正的救災善意與純粹基于行政倫理和職責道義的公共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