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西安已建、在建、規劃建設的人工湖多達28個。西安市水務局一名負責人稱,這28個湖的水面面積超過5個西湖,造價總計達百億元。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政府造湖動力來自于水和土地資源聯合開發的價值,尤其是拉升房地產開發。(9月4日《東方早報》)
如何提升土地價值?在控制供地節奏、炒作地王之外,不少地方有了新思維。比如,一些地方通過制造“假古董”來拉升房地產開發,河南開封就是一例。據報道,在開封重造宋都過程中,所謂的“棚戶區改造工程”有四成已變成高檔地產,而“復古”面積不足商住項目的1/10。再比如,通過制造“人工湖”來增加土地價值。不僅內陸城市西安如此,南方城市廣州也是一樣——海珠湖、白云湖,廣州兩個備受矚目的人工湖相繼對外開放后,根據規劃,廣州還將新修6大人工湖。
盡管一些地方制造“人工湖”美其名曰“防洪、調蓄、改善城市景觀”——的確有此功效,但主要還是土地財政思維在作怪,即為了吸引開發商投資、提升土地價值以增加賣地收入。但這樣的做法是否妥當值得商榷和論證。
首先,花費巨大投資用于“人工湖”是否獲得納稅人同意?比如,西安“造湖運動”造價總計高達百億元,這樣一大筆投資是否公開征求過納稅人意見,資金從何而來,值得追問。如果缺少民主決策,程序的正當性以及造湖的合理性,就不免要被人質疑。從很多陜西網民的反應來看,對“造湖運動”很反感。
其次,“造湖運動”究竟是為誰在造湖?按理說,西安所造的28個人工湖,中低收入者也有機會受益,但我們要意識到,地方政府制造人工湖的目的是為了讓土地賣出高價,而這樣的項目大多都是有錢人居住的高檔項目。因此說,“造湖運動”主要不是在為窮人,而是在為富人造湖,是為官員政績而造湖。
第三,“造湖運動”不是在幫助地方財政,而是在傷害地方財政。何以這么說?原因很簡單,地方財政長期依賴于土地,而在依賴土地財政的背后,是財政收入結構、經濟增長模式、經濟發展結構等不合理。如果繼續陷入土地財政,種種深層問題依然會存在,最終會傷害到地方財政和地方經濟。
另外,“造湖運動”將是房價的推手。盡管房價由供求關系決定,但是,眾所周知,地價是房價的主要推手。西安等地借助人工湖提升土地價值,顯然是在推動土地價格上漲,這樣才能收回造湖的成本以及獲得更大經濟利益,結果恐怕只能使房價上漲。如此一來,要想房價回歸合理價位很難。
不可否認,城市的土地資源是極其有限的,改變土地財政是個艱難而緩慢的過程。通過“造湖運動”不僅能讓有限的土地資源價值最大化,而且還能增加地方財政收入保障公共支出。但是,大量制造人工湖需要科學論證、民主決策,而不是地方政府單方面說了算。
讓人憂慮的是,地方政府不是通過扶持制造業、服務業、高新產業來增加地方財政收入,而是長期深陷土地財政。土地財政再怎么創新,也沒有可持續性,而且還會受市場、調控等影響。一言以蔽之,“造湖運動”是土地財政的變種,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