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發《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以及正式公布省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第一批目錄為標志,廣東省開啟了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序幕。首批目錄中,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達179項、轉移事項55項、下放事項115項。省里要求市級在明年一季度、縣級要在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本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可以說,這也是廣東省市縣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全面啟動。
從改革的內容之繁、牽涉面之廣、要求之高、時間之緊,可以看出此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難度。然而,任何有真正價值的改革,特別是涉及利益調整的改革,要想取得預期成效,都不能沒有堅強的意志品質,都不能沒有系統的推進方案,都不能沒有戮力同心的無間合作,都離不開全社會的擁護支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尤其如此。
朱小丹省長把此次改革稱為政府自身權力配置的再調整,認為“沒有‘革自己的命’的決心和勇氣”,就“難以闖過改革‘深水區’”。當然,問題不僅僅在于政府能否認識到“自我革命”的重要性和緊迫,而在于有沒有“自我革命”的“決心和勇氣”。有了“決心和勇氣”,就會有積極行動;沒有“決心和勇氣”,那就只有趕時髦地人云亦云,光打雷不下雨。顯然,當很多人認識到政府若不深化自身改革,就將成為社會前進的阻力,那么,主動改革比被動改革將獲得更多走向成功的時間和機會。不過,對權力的迷戀,乃是自有權力以來就顯示出這是人性的一般弱點。只有具備清醒使命意識和權力責任意識的人,才能最大限度地克服人性的弱點,而不以把持權力作為確證以及實現自我價值的方式。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不能沒有系統的解決方案。從根本上說,只有合理地確立了政府職能,才能明晰改革內容,而確立合理的政府職能,又取決于厘清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與市場、與社會的邊界清晰了,則政府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哪些事項應該取消、哪些事項應該轉移就一目了然。省級政府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為十分重要,她既是改革的主導者,也是改革的對象,率先垂范十分重要,同樣重要的是確立改革的一般原則,督促并推動市縣一級的改革。而在此輪改革中,市縣一級不僅要承接上級轉移的權力,也同樣有轉移權力的改革任務。如果不能實現上下聯動,或是改革的方向不一致,或是改革的步驟不協調,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就難以取得實績,已經取得的成果也可能被吞噬。
政府若沒有包打天下的雄心,那么,即使從理論上也不難意識到自身的局限性,而現實則常常使那些自認為全知全能的人或組織四處碰壁。因此,時至今日,人們聽到仍有政府想把饅頭管起來只因無法律依據而不可得的消息時,除了發笑還有悲哀。政府謹守自己的邊界,不意味著政府就是一個弱小無力的政府,只意味著政府應該也有能力干好自己該干的事。從前是政府操心的事,如今要把這權力讓渡給社會組織,社會組織能不能“接得住”、“接得好”?這種擔心并不多余,但不能因擔心遲疑改革的步伐。
古人說得好:“省官不如省事。”政府系統上下同心,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才能得到扎實推進。與此同時,政府改革也需要社會支持。在輿論的支持之外,民眾樹立現代觀念也十分重要。如果一方面希望政府轉變職能,不要大包大攬,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一方面又不能擺脫對政府等靠要的強烈依賴心理,自己就已不自覺地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滕朝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