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延遲退休的話題引起了社會的很大爭議。調研發現,反對延遲的多是“私人部門”如工廠員工;贊成延遲的多是黨政部門、事業單位或者知識分子。(東方網7月16日)
面對爭議,有專家提出了折衷方案:實行彈性退休制度。如此,既可充分利用一部分高技能人員的人力資本存量,又能保護那些普通勞動者。
表面上看,彈性退休很好,能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但我認為,官員不宜彈性退休,即在多數普通勞動者不愿推遲退休年齡的情況下,官員不可按本人的意愿推遲退休年齡,而應該維持原來的退休年齡不變。
從現實情況看,由于官員隊伍膨脹,好些地方官員離退休年齡還有幾年,就可以進入半退休狀態,不參加考勤,沒有具體工作任務,甚至干脆不上班,在家抱孫子,在外邊打工。顯然,在現有情況下推遲官員退休年齡,從工作的角度來說是毫無必要的。
從經濟角度看,推遲官員的退休年齡,會浪費納稅人的錢。以筆者所在地區而言,一個官員退休與不退休,年收入要相差3萬至4萬元。如果將官員的退休年齡推遲5至10年,那在一個官員身上就要多花15萬至40萬元。如果再考慮三公消費,花費就更多了。如果這些官員不甘寂寞,要搞些無關痛癢的調研活動,要開些說空話套話的會議,開支就更大了。而從納稅人的角度看,這個錢花得全無必要。
從民意看,推遲官員退休年齡危害更大。本來,民眾對退休雙軌制就怨聲載道。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推遲官員退休年齡,民眾就會認為這是在為官員撈取好處,是在擴大官員與普通勞動者的收入差距。這就必然增加官民之間的對立情緒。
或問,如果確實因為工作需要,是不是可以延長某些官員的退休年齡?我說,不可以。且不說其它,工作需要由誰來確定,這就很成問題。我敢肯定,如果這個口子一開,有一個官員因為工作需要而推遲退休年齡,就會有十個官員一百個官員假借工作需要而實為個人利益推遲退休年齡。況且,官場上的那些事兒,不會因為少了誰就有什么損失。(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