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江縣5月12日遭受洪澇災害,對于直接經濟損失,縣民政局給出的數字是1800萬元,而防汛辦向媒體提供的災情匯報材料中卻說是8900萬元,隨后被當地媒體發現暗含“水分”。面對質疑,當地官員回應說:“因為新聞單位要得急,所以這些數據都是在一夜中估算統計出來的。”
數字上的中國與真實的中國距離有多遠,主要取決于統計者的道德良知。數據是個寶,與政績密切相關,與明的暗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就算面對自然災害,實際的人員傷亡與經濟損失是個客觀存在,一旦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上報的數字便會前者縮水、后者放水,所謂“災情要夸大,死人要瞞報 (或少報)”。一瞞一夸之間,現實世界庶幾成了虛擬世界,在這個“水”世界里,有些人便可以混“水”撈魚了。
多年來,夸大災情以套取公共救災款的行為有泛濫之勢,似已成了官場潛規則。政府部門發出的類似于“各地絕不許瞞報虛報災情”的禁令,幾乎每年都要重發一遍。為解決這一世紀難題,2005年民政部曾表示,將采用高科技手段對救災成效進行監督,即發射多顆環境與災情監測衛星,以監測災情和救災工作的開展情況。幾年過去了,不知這些衛星升空沒有,若已在空中監測,為何還屢禁不絕?
看來光仰賴星空肯定不行,不如腳踏實地,完善災情評估核查體系,健全救災資金的申報、撥付、使用機制,同時嚴厲打擊借災套取資金的違法行為。災情報告的水分,自然得“擠”了才會“干”,問題就在于誰在擠、有沒有擠、擠的力度大不大。光發幾個嚴禁瞞報虛報災情的通知是沒有用的,說了不等于做了,對瞞報虛報“要及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的告誡,也總是只見棒子舉起不見棒子落下,誰都不會有所戒懼的。
治國先治吏。俗話說“石頭滾下山容易,推上山很難”,官德墮落易,提升難。就這點而言,古代政府懲治“冒賑”的手段也有借鑒意義。比如嘉慶十三年,淮揚大水,朝廷派下四十萬兩銀子賑災,卻被地方官員冒領賑銀,借救災貪污自肥。案子查清后,知縣、知府都被處死,負有直接責任的兩江總督被革職后發配邊疆。相比之下,近幾年不多的幾個被明確查處的瞞報虛報災情案件,都是以“通報批評”草草了結,真是仁慈得讓人發指。
雖不能說所有的借災套資金的地方官員都是為了個人分肥,但無災說有災、輕災報重災套取的救災款,往往成為地方的灰色資金,被挪用甚至被私分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比如桃江縣民政局有關人員說“截止5月15日,全縣倒塌民房46戶62間”,而桃江縣防汛辦“一夜中估算統計出來”的數據是“倒塌房屋226間,損壞房屋52間”,假如沒有記者打假,假如上級部門按“倒塌房屋226間”的災情賑災,那被虛擬倒塌的100多間房屋的賑災款既然沒有主人領取,這錢會給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