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一個億,受賄2510萬元,這是佛山市禪城區祖廟街道原黨工委書記鄭年勝被指控的數字。一個副處級干部,卻制造出了佛山名鎮改造中的驚天大案,他還被指控曾花費200萬元,給自己在四川成都的情婦唐×淑買房、買車和買翡翠等首飾。(5月22日《廣州日報》)
按說,鄭年勝的職務并不高。然而,就是這樣一位職務并不顯赫的副處級干部卻能利用手中職權瘋狂地謀取私利,制造出了令人咋舌的驚天腐敗大案。當然,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盡管鄭年勝在庭審中對自己的腐敗事實矢口否認,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而值得玩味的是,既使鋃鐺入獄身陷囹圄,鄭年勝仍不忘出書。其稱“我總共出版12本書,還有兩本書沒有出版,是關于翡翠鑒定和佛山陶藝發展史的,屬于我自己的血汗。書若沒出版是遺憾,所以請求法官滿足我這個愿望。”倘若不是已知鄭年勝的腐敗劣跡,還真得為其在如此情況下仍一心想著當地的陶藝發展所感動。只是,這種徹頭徹尾的謊言,掩蓋不了其貪婪無恥的本性。
真實情況是,鄭經營著自己的一家翡翠珠寶有限公司。據辦案檢察官透露,鄭曾先后三次向某企業老板索要共計900萬元好處費,其中一筆300萬元便匯入了其擔任實際控股人的這家珠寶有限公司。原來如此,裝模作樣“潛心研究”翡翠鑒定和陶藝發展,甚至用出書來炫耀自己的“研究成果”,實際上卻是“掛羊頭賣狗肉”,將不義之財通過公司或出書之類“漂白”為合法資產,貪官的腐敗狡詐伎倆在此也可見一斑。只可惜,“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其實,諸如鄭年勝這樣“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貪官并不鮮見。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長李太銀先后發表了《碑魂》、《夢魘》等長篇反腐小說,且發明“10-1=0”的廉政公式,即“我們哪怕用十分之一的權力謀私,就會喪失全部威信”。如此“清廉”之人,卻是地道的貪官?駬3200多萬元的原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有“官詩人”之稱,他的詩集《歲月如詩》曾暢銷一時。重慶市渝中區某局建房辦主任徐鳴經常撰寫并在報上發表反腐倡廉雜文,有“才子”之稱,卻受賄266萬元。如此等等,既暴露出了貪官的兩面性,也反映出反腐斗爭的復雜性和艱巨性。
因而,面對腐敗官員貪腐行徑的多樣性和隱蔽性,相關職能部門必須擦亮眼睛,提高警惕,盯緊、盯牢、盯死權力運行,絕不給腐敗分子以任何僥幸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