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魏橋集團建有自備電廠,不但為集團旗下企業供電,同時也通過自建電網向其它企業供電。不管是工商業用電,還是居民用電,魏橋集團的電價都比國家電網低1/3以上。(5月16日《信息時報》)
魏橋集團歷經政府層面的“文斗”以及田野間的“武斗”,終于突破重重障礙,開啟了我國民間自主發電的先河。
魏橋集團自建電網向社會供應便宜電,無疑像一面鏡子照出了我國電力行業的高利潤。魏橋集團為什么能夠實現便宜電價呢?一是降低人力成本,電廠工人的待遇比系統內的電廠要差很多。二是提高發電效率,魏橋集團的發電機組都是6萬千瓦以下的小機組,其效率比國企動輒60萬千瓦以上的大型發電機組低,但魏橋集團卻用這些低效率的小機組生產出了價格更低的電。
近年來,社會上關于“國退民進”的呼聲不斷增強,2010年國務院頒發了“新非公經濟36條”,再一次明確鼓勵支持民營資本參與壟斷行業、公共事業、能源、電信、鐵路、航運等諸多領域。但現實中針對民營企業的各種顯性以及隱性障礙依然存在。
民營企業如何在競爭性的領域發揮優勢,與軟硬件都占上風的國企競爭,關鍵是營造出公平、透明的市場競爭環境。盡管目前我國民間自主發電仍處在初期探索中,從長遠看它將是未來行業發展的趨向。國家壟斷領域如何向民間資本開放,這或許作為一次改革的契機,無論這是經驗還是教訓,都可作為未來電力行業開放的鏡鑒。而這會讓更多的社會領域從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