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青年報》3月26日報道,湖北白鹿春實業有限公司于2009年申報梅花鹿系列保健食品精深加工項目,作為荊門市發改委公布的30個市級重點調度農業項目之一,爭取國家財政專項補貼,經湖北省發改委初審,當年11月6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給予其中央預算內補貼資金100萬元。然而,該公司根本沒有投建該精深加工項目,而是挪用國家撥付的專項補貼資金,違規在養鹿基地建造了兩棟別墅。國家財政補貼資金就這樣逃過審批與監管,成了一塊“唐僧肉”。
國家財政專項補貼作為政府干預經濟領域及群眾生活的一種強有力的手段,在經濟社會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但騙取補貼行為接連發生,如騙取出口退稅、騙取家電下鄉補貼、騙取種糧和農機具補貼、騙取農民工培訓補貼、騙取國家節能補貼、騙取高技術發展專項補貼等,騙取財政專項補貼成為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過程中的一種亂象。有評論指出,騙取國家財政專項補貼已經成為一種腐敗“黑洞”。像湖北白鹿春實業有限公司以技改項目為名騙取財政補貼的行為,不僅導致財政專項補貼無法發揮應有作用,而且使其他急需國家財政補貼的地區和項目,因為額度限制而無法得到資助。
騙取國家財政專項補貼行為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有的隨意改變補貼項目,像湖北白鹿春公司以農業項目申報財政專項補貼支持,卻用補貼蓋起了別墅:有的偽造、編造資料和虛構項目,如審計署2012年審計公告披露的湖南、山東人保財險騙取國家農業保險補貼案;有的虛列費用套取國家財政專項補貼,如農民工專項培訓補貼中存在人數不符現象。有些騙取行為是單一的企業行為,有些騙取行為則是相關部門和企業合謀進行的,甚至有些騙取行為是在國家財政、審計部門要求改正后又屢屢重犯。
財政補貼淪為“唐僧肉”,客觀上是相關制度不健全,如政府補貼信息不公開,監督環節未能及時跟進,事后審計無法從源頭上起到預防作用。主觀上是一些人持有“國家的錢不要白不要”的錯誤觀點,為了爭取國家財政補貼,想方設法“跑部錢進”,而錢到手后怎么花就不上心了。即使有些挪用、侵占財政專項補貼行為被審計發現后,一些地方在處理上也是拳頭“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加上其中存在的一些腐敗行為,更加劇了騙取國家財政補貼行為的懲處難度。
預防和懲處騙取補貼行為,堵住財政資金的跑冒滴漏,刻不容緩。除了從制度上完善財政專項補貼的審批、發放、監督、檢查的流程外,更重要的是嚴格執行現有的規章制度,讓違規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如《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于提供虛假情況,騙取投資補助和貼息資金的;轉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資補助和貼息資金的,國家發改委可以責令其限期整改,核減、收回或停止撥付投資補助和貼息資金,并可視情節輕重提請或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同時,加大財政專項補貼審批程序的公開、透明,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使騙子不能也不敢行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