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媒體挖掘出一個從“啞巴”代表到“議案仙子”的故事。浙江義烏企業家,第十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周曉光,自稱曾經是“啞巴”代表。九年前,她首次當選代表時,除去帶去兩份建議、簽過幾個名外,主要都是聽別人發言。經過努力學習,她成為提交議案數量多、質量高的“議案仙子”。
人民何其有幸!碰上了一個愛學習又學而有成的代表,而且這個代表又恰好當初以當“啞巴”代表為羞恥。周曉光回憶在2003年第一次參加人代會時,因自己沒有提出像樣的議案,“心里很不是滋味”,“連覺也睡不著。”倘若是碰上一個不愛學習而又自甘當好“啞巴”代表(此前媒體曝出有“零提案”代表、“常缺席”委員和舉手代表等),又或是愛學習而學無所成“準啞巴”代表,那就“瞎子點燈——白費蠟”了。
能夠議政的代表是選出來的還是碰上的?各地區可能不一樣。從理論和形式上說,所有代表都是選出來的。但選出來的代表居然有“啞巴”代表——至少周曉光坦承自己是一個,你就不知道當初是怎么選的。從實際情況看,有一些能夠議政的代表是碰巧了,有點撞大運的意思。據有人說,我們的人大代表和國外議員相當。我不大相信這種說法。議員,顧名思義,你總得說話,對政策、決策發表議論吧。代表就不同了,你能舉手就行,“啞巴”也行,議不議,能不能議,會不會議,不在選舉代表考量范圍之內。
今后選代表之前,能不能把議政能力作為一條重要標準,或者說起碼標準?我是說當上代表就能議政而不是當上代表再學議政。畢竟選有議政能力的人當代表和選上代表再去學習議政,還是有很大的不同。是騾子是馬先拉出來遛遛,總是與上了套再練功不一樣。
昨天看《證券市場周刊》,有一條小消息:《人大代表投反對票如何不為人知》。報道說:3月14日,《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以2639票贊成、160票反對、57票棄權獲得通過。還有16位代表未按電子表決器的按鈕。在一些地方人代會上,之前安好的電子表決器被拆掉了,仍搞人盯人的選舉和舉手表決。一位人大代表說,舉手表決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他甚至建議,可以考慮投票時打亂平時開會的座次,這樣按表決器的時候心里會更有底,最好是程序設計得“讓人可以反對而不被人知道”。也是碰巧了,昨天還看到《北京日報》上有一段人民大學學報文章摘要《加強重大決策中的票決制度》。另外,昨天還有新華社消息:奧巴馬在每周廣播講話中說,油價上漲加重了美國消費者的經濟負擔,而大石油公司在利潤持續增長的同時卻每年獲得國家給予的40億美元的稅收補貼。他鼓動每位選民向各自選區的國會議員寫信、打電話或發電子郵件,要求他們在今后幾周內投票支持取消這項石油補貼。他說:“我們要記下每位國會議員的投票表現:他們是代表石油公司,還是代表美國人民。”記得前兩天還看到一則消息:今年3月被中國網民稱為“實名制月”:百合網等婚戀網在3月要求所有用戶必須通過實名制身份驗證;新浪、搜狐、網易、騰訊微博也在16日全部實行實名制……
新聞必須“合并同類項”,才能看出“和而不同”,才有深長意味。簡單解讀上面幾條消息,就是我們現在各級人大表決形式五花八門,代表在“實名制”時代希望“讓人可以反對而不被人知道”,奧巴馬則讓選民記下每位國會議員的投票表現。代表投票要想不被人知道,最簡便的方法是給所有人發一個眼罩,一律變成“瞎子”。睜著眼睛容易瞎投,有選民盯著還怎么投反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