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任期要到明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開始時才結束,未來一年,代表們仍然要認真履行職責。
3月1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閉幕。這次會議是本屆全國人大最后一次例會,但大會雖然閉幕了,代表的履職并不能隨之結束。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規定,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任期要到明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開始時才結束,在未來一年的時間里,代表們仍然要按照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安排,認真履行職責。仍然要與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直到下一屆人大代表就任。
在屆末之年,代表們不僅僅是單獨地站好最后一班崗,還有許多特殊的工作需要做。比如,代表們近年來提出的建議、議案,需要代表本人繼續關注,督促有關部門在任期內解決,變成國家政策或有關部門的具體行動,不給自己和選民留遺憾。
許多代表有爭取連任的想法。這一年除了要盡職盡責地為人民辦實事,還要認真總結過去幾年履職工作情況,為自己連任打好“民意基礎”。
有的代表下一屆人大不能繼續擔任代表職務,則要強調在這一年里善始善終,爭取給自己代表生涯畫上圓滿的句號。
民眾期待,即將離任的代表們,能夠樹立“一日是代表,終身為人民”的觀念,今后即使不當代表了,也愿意通過其他途徑,繼續積極反映民意。對于持此種信念的代表來說,這一年的工作任務,或許比以前更多。但不管怎么說,任何一名代表,在未來這一年的履職經歷都不應當是“空白”。(朱恒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