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制度優勢不可或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正是這樣一種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具有優勢的制度。
作為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不僅為改革開放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環境,也為現代化事業源源不斷地輸送內生動力。在這個制度框架下,利益關系得以協調,奮斗目標得以統一,全社會的力量和智慧得以凝聚起來,共同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
面對不斷發展變化的實踐,好的制度同樣需要不斷自我調整與完善。這種調整與完善,可以積極借鑒人類社會創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不能照搬照抄人家的模式,不能邯鄲學步、削足適履,而應為我所用、適我所用;這種調整與完善,同樣應符合中國國情,符合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期待,有利于進一步發揮制度的功能、實現制度的價值。
改革開放正處于關鍵時期,時不我待。要更好地凝聚全社會的力量和智慧,我們必須繼續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發揮多黨合作制度的優勢和作用。
比如,更注重優化多黨合作制度的相關規范,充分體現協商民主的特點,使政治協商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比如,通過教育培訓、提供鍛煉機會等一系列舉措,提高各個群體協商國是的能力,最終提升協商民主的質量;比如,完善機制設計,進一步暢通協商渠道,讓社會各群體的利益訴求能有效表達,充分協調;再比如,完善監督體系,讓政治協商成果真正在決策中得到充分體現。
同心同行,路在腳下。充分發揚好協商民主這一民主形式,就能凝聚起全民族大團結的力量,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進步、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強大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