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美國司法部宣布,阿爾法自然資源公司已經同意支付2.09億美元了結一起礦難事故的刑事調查,這是美國有史以來賠償金額最高的一筆。(12月7日新華網)
雖然我們的死亡率現在降到了百萬噸0.49個人,但這與美國的0.04、南非的0.13相比,還有很大差距。這當然不能排除技術相對落后與監管松懈的原因,但對礦工生命的漠視似乎是更重要的禍根。
在20世紀50年代,美國也是礦難頻發。后來,他們做出了一項讓煤礦“死不起人”的決定,即要求礦主開礦前先交納足夠的事故處理保證金,每死亡1人要賠付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這項讓煤礦“死不起人”的政策,逼迫大小礦主開始“以人為本”,敬畏、珍惜礦工生命。
但在我國,雖然近年來每次礦難之后的賠償標準有了大幅度提高,但相較礦主的暴利仍是“小巫見大巫”。由于安全生產的技術設備非常昂貴,當礦工死亡補償過低時,礦主就會受經濟利益驅使,在安全上偷工減料。煤礦開采的暴利和礦工生命的廉價,使得有些礦主甚至在發現事故隱患后仍不停工,強迫礦工下井。
雖然將礦工生命與經濟成本并論似乎過于冷酷,但算清經濟賬有助于保持清醒,動用相應的經濟手段就成為必要。生命無價,對于死難礦工的親屬來說,即使是賠給他們一座金山,也抹不平他們的喪親之痛。但是,只有一座“金山”似的賠償金額才能讓礦主覺得“死不起人”,從而用更加負責的態度抓好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