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扶貧辦主任范小建就新制定的國家扶貧標準接受采訪時稱,據測算,到2011年年底,新標準對應的扶貧對象規模約為1.28億人,占農村戶籍人口的比例約為13.4%。
此前公眾剛剛直面了一個數據,有1.28億生活在城鎮里的人沒有城鎮戶口,不能享受城鎮居民待遇,這反映了中國“半城市化”的處境。
兩個“1.28億”接踵而至,當然只是數字上的巧合。但當它們共同構成“真實中國”的一個側面時,其相遇或許并非偶然。在理解當下中國的邏輯鏈條上,高速增長的GDP及財政收入散發著誘人光澤,容易引人注目;而真實的城市化水平和真實的農村貧困狀況,亦不容回避。
確定1.28億貧困人口,離不開正視這一問題的勇氣。上月底,中央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這個標準比2009年的1196元提高了92%。確定扶貧標準的實質含義是劃定貧困人口,這一標準的大幅提升,必然意味著貧困人口的增加,意味著一部分民眾會重新“返貧”。
中國農村貧困人口在新世紀第一個十年內,從2000年年底的9422萬人減少到2010年年底的2688萬人,從物質發展的角度看,這是令人驕傲的成就。在第二個十年開始時,新扶貧標準出臺,貧困人口數量變為1.28億,這其實是繼承了前十年的發展,正是這種發展提高了國家公共服務的底線。不僅如此,此次的“增貧”,更具有某種宣誓性,因為它預示著一種更具彈性和包容性的發展觀,不再單向度。
在一種刻意壓低的標準下讓人產生“中國貧困人口很少”的印象,其實并不明智。這是對在廣大中西部地區較廣泛存在的貧困現象的一種視而不見,是對那些貧苦面容的令人無法接受的漠視;這也是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力增強的一種不信任和不尊重。此次中央果斷提高扶貧標準,意味著在一個漂亮的數據和一個對社會真實發展面貌的判定之間,選擇了后者。此點殊為可喜。
標準改變,貧困人口數量頓增,但1.28億這一數字并不可怕,也絲毫不令人沮喪。因為這不僅沒有抹殺中國消除貧困工作的卓絕努力,反而提供了更樂觀的前景——這1.28億個同胞,應該過、可以過、最終也將過上一種更有尊嚴的生活。
這才是真實的中國,其中蘊含著真實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