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發布《2011年國家公務員招考中的就業歧視狀況調查報告》。報告稱,調查的國家公務員近萬個崗位,全部存在健康和年齡歧視。(11月21日《京華時報》)
公務員招考被社會稱為“國考”,作為政府部門主導的公職人員崗位選拔考試,其一舉一動,一章一規,一條一款,都有非常強烈的示范效應,尤該成為反就業歧視的領頭雁、排頭兵,現在被揪出大量涉嫌歧視性要求的條款,實在令人汗顏。但此事的積極意義就在于:督促各級管理部門,在社會民眾的覺醒與期待面前,對就業歧視從“無作為”轉為“有作為”,從“歧視慣性”轉為“反歧視慣性”。
很多就業規定都是參照“國考”標準制定的,如果國考里涉嫌歧視的規定比比皆是,我們就無法理直氣壯地對社會其他領域的就業歧視當頭棒喝。現在更需要通過事前監督、事中監督等手段,建立有效的干預機制,實現“制度性反歧視”。這注定是一個與觀念為戰、與慣性為戰、與特權為戰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國考”絕不應該淪為落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