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召開會議討論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溫家寶總理指出,要進一步清理、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堅持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原則,凡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行業組織能自律管理的,政府就不要設定行政審批。
國務院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已逾10年。國務院分五批共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2183項,占原有總數的60.6%,各地區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占原有總數的一半以上,成績明顯,也說明問題。一方面這顯示改革空間仍然存在,另一方面改革所受困擾與阻力將比以前更大。
目前,許多地方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仍然走在精簡審批事項、規范審批程序這一步,政企、政事徹底分開,行政審批的監督制約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的健全建立,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慣性、利益機制的剛性,政府管理理念和價值取向,政府的職能設定以及行政方式和執行方法等,這些深層復雜問題還沒有很好解決。
這次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政府與市場、企業、社會的關系;行政審批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要求,為改革朝縱深推進指示方向;突出投資、社會事業、非行政許可審批三個重點領域,賦予改革實踐以抓手。
和其他改革領域一樣,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推進,難度、挑戰無疑會加大,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深水區”。現在有的地方行政審批改革雖取得成績,卻也漸顯疲態,工作推不動了,市場優先、社會自治等相關重大信息,無疑為有所停滯的改革再次制定依據、提供動力。
身處武漢,聯系當下現實和未來發展,我們尤其能夠感受到此次會議在政策理念、改革方向上的重大意義。
自今年4月以來,武漢掀起“責任風暴”、實施“治庸計劃”,矢志優化投資發展環境,成為投資環境最優城。一個重要表現是行政審批改革在武漢三鎮風雷激蕩。自減權力,自砸收費飯碗,行政審批事項最少、流程最優、時限最短、收費最低,目標明確。
行政審批新標準砍去一半多的審批事項,保留項目辦結時間平均提速50%以上,繼優化工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后,此項改革又開始向商業和服務業延伸,并將拓展至政府投資項目以及所有涉及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程序優化,行動有力。
但問題也不是沒有。現行行政執行體制所存在的結構性問題,使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實施中仍然面臨體制上的困擾。一些部位可能出現執行錯位、執行低效的問題。加上審批權與利益高度關聯,放心不下利益,很有可能為了求得短期效果,采取變通辦法,或砍掉油水不大的審批項目,保留收費多的,或表面應付,擇機死灰復燃,這些問題值得高度警惕。
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只是權宜之計,權責對等,徹底轉變行政執行體制,使權力運行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清晰起來,更為根本。武漢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致力于投資發展環境最優,必須趟過“深水區”,走過“攻堅期”,在這項改革事業上走在全國前列。
武漢行動高度契合此次國家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策理念。在國家政策賦予的改革空間里,把握機遇,快馬加鞭,健全權力責任體系,以權力的規范化、責任的明確化,以政府管理體制的根本轉變助力大武漢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