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夢都盼著減稅!”眼下,國內中小企業普遍反映稅費負擔仍然偏重,一些老板感嘆有相當于近半利潤的錢都上繳了。記者調查的幾家中小企業反映,利潤微薄、稅制結構不合理,征收方式難以靈活調整,遵從成本高,經營環境惡劣,導致中小企業生存及發展困難。(11月14日《人民日報》)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坦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要繳納、承受6種稅費或“隱性”負擔:稅,包括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費,包括教育費附加、水資源費、社會保險費等,據估算,通常交1元稅,就要交0.5—0.7元的費。向企業征收稅費多寡是決定中小企業的發展空間、生命周期乃至生存數量的關鍵因素。稅費過高必然壓縮企業的利潤空間,不利于中小企業擴大生產和經營規模,甚至會因稅費過高而虧損或倒閉,致使準備創業的人望而卻步,最終導致企業數量增長緩慢。
中小企業是產業發展的基石,是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經濟發展形成的是一種“金字塔”結構,塔尖是少數大企業,塔底則是眾多小企業。一個國家的經濟是否有活力,與中小企業是否活躍健康關系密切。
許多發達國家政府通過采取各種政策和措施,積極扶持和保護、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德國中小企業的“集體成功”,得益于德國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德國把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升為國家戰略的一部分,上至國家立法、戰略規劃、機構設置,下至稅收、信貸、培訓、信息等各個方面,對中小企業給予全方位的全力支持。在發揮財政金融支持作用上,日本專門設立了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商工組合中央公庫、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和中小企業投資扶植株式會社等五家面向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德國有以中小企業為主要對象的合作銀行、大眾銀行和儲備銀行,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為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的財政金融扶持。我們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環境。
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有自身天然的弱勢,因此,相關政策應更多向中小企業傾斜,應盡快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使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中小企業獲得國家各方面的支持。從國家層面來看,需要為企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對中小企業實行普惠制,適當減稅減費,消除一切阻礙企業提升競爭力的因素。從區域層面來看,地方政府需要為企業發展提供基礎服務支持,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對不按政策規定辦事,以檢查名義向中小企業吃、拿、卡、要的違法違規行為,必須嚴厲打擊和制止,對有些只收費不管理的部門也應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切實營造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