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春梅/畫
近日,新任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首次對“郭美美事件”作出回應,稱紅十字會將深刻反思,并進行實質性的改革和完善。趙白鴿表示,紅十字會的管理鏈條中必須形成共識:“要賺錢的,你就遠離紅十字會”(11月7日《重慶晨報》)。
“要賺錢的,你就遠離紅十字會”、“賺錢和人道、博愛、奉獻的基本原則和精神是完全相悖的”——這樣的表白,可謂義正言辭。新任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對于慈善與賺錢的關系,看得很是明白,也很是在理。中國紅十字會要發生變革,看來也是早晚的事了。我們也有理由期待將來的紅十字會與“賺錢”撇清界線,成為一個完全透明、完全獨立的愛心組織。但是,要做到這一點并非易事,要讓紅十字會回歸公益,進行一番暴風雨般的改革勢在必行。
“一種壞的制度會使好人做壞事,而一種好的制度會使壞人也做好事”,只有紅十字會建立起一個符合國際規范的運行機制,賺錢的思維才會慢慢遠離紅十字會。但如何改,怎么改,又是一個很嚴肅的話題。
首先,紅十字會要建立一套讓所有工作人員都遠離覬覦“賺錢”的體制。一部所謂的《中國紅十字會章程》,遠遠不能建立起陽光透明的運行體制;更主要的,紅十字會要對公眾所捐的所有善款放到一個大家都能看得到的平臺上,而不是想公開就公開,不想公開就不公開。其次,慈善事業法必須及時頒布出臺,據了解,2009年11月2日慈善事業法就已通過民政部送達國務院,法律的起草工作進入重要階段,然而到現在為止,這部法律仍然沒有被通過。我想,這也正是我國慈善事業亂象叢生的原因所在吧。
慈善事業被譽為“社會的第三次分配”。如果慈善事業不能改善貧窮和困難群體的生存狀況,不能縮小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反而加速部分利益集團的原始資本積累,拉大基尼系數,加劇社會矛盾,“社會的第三次分配”就會完全與初衷背道而馳。這遠遠不是打擊公眾對慈善事業積極性的問題了,整個社會的公正秩序都有可能被打亂。因此,我們希望“要賺錢的,遠離紅十字會”不是一味的口頭說教,而應該成為一場轟轟烈烈的改革。(王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