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焦點訪談》報道今年8月,云南省曲靖市陸良化工廠因非法傾倒工業廢料鉻渣造成重大環境污染。9月1日,工廠被國家環保部責令停產,在完成鉻渣無害化處理之前不得恢復生產。而據當地群眾反映及記者調查證實,這家企業在禁令下達之后不到一個月,就已部分恢復生產。(《新京報》2011年11月6日)。
據早前媒體相關報道,鉻污染事件曝光后,國務院和云南省領導紛紛作出批示。9月1日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表示,對現有鉻鹽生產企業,2011年年底前未完成2006年后新產生鉻渣治理任務的,以及2012年年底前歷史遺留鉻渣治理任務未完成的,一律停產整頓,處置完畢方可恢復生產。
這家企業在禁令下達之后不到一個月就恢復生產,其張狂的原因是什么呢?曲靖市環保部門負責人說,這條生產線啟動后,對該廠的資金鏈有很大的幫助,而這對于下一步處理新鉻渣所需的資金具有支撐作用。正是基于這方面的考慮,所以同意了企業部分恢復生產。
真是笑話,看來,如果不讓該企業生產,那么鉻渣就不會再處理了?企業本應在生產的同時就應該將鉻渣處理,由此更可以看出,企業就是吃的污染飯,從沒有想到真正處理污染,而當地官員的回答,混淆視聽,禁令是處理完畢才可以生產,當地官員將環境安全、人民群眾的健康放在了什么位置?
俗話說得好,“縣官不如現管”,看來國務院和云南省領導的批示在曲靖市是廢紙一張,環保部的禁令更可視若無睹。筆者愚笨,始終不能明白,這樣的企業到底對地方的GDP有多大的貢獻?是誰給了曲靖環保局同意恢復生產的權力?這其中會不會有腐敗鏈存在?其背后到底還有什么樣的隱情?值得當地政府公然違背上級指示精神?
陸良縣工業與經濟局相關負責人曾介紹,全縣2010年工業總產值為100.27億元。其中陸良化工廠每年繳稅2000多萬元,全縣地方財政一年預算收入不到4億元。但當地知情的官員背后卻有不同的說法,對于“鉻禍元兇”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還是其關聯企業陸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雖然戴著“納稅大戶”的光環,實質卻是名不副實的“退稅大戶”,已享受福利企業和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多年。
在指責當地政府扭曲的政績觀和唯GDP論的同時,我們客觀地來看,在當前的政績觀下,如果陸良化工確是納稅大戶,在當地一些干部心里,環境安全、群眾生命健康給GDP讓路或許也能理解,對此,陸良縣有關部門不應該保持沉默,應該公開相關資料將陸良化工對財政的巨大貢獻展現在公眾面前,若不然,公眾對陸良化工是“退稅大戶”的質疑或許會走向腐敗利益鏈的質疑!
曾記得8月19日下午,曲靖市委副書記、市長岳躍生強調,要本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一切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全力以赴做好各項工作,要真正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要使“保護母親河——我們共同的責任”成為全市人民的共同認識和理念,從而切實從這次事件中吸取教訓,更好地促進曲靖和諧發展、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
話說得漂亮不如干得漂亮,對于廣大百姓而言,行政不作為的影響遠遠猛于鉻渣,而行政亂作為更遠遠猛于老虎。
曲靖市有關部門對抗國務院和云南省領導的批示也好,還是對抗環保部的禁令也罷,相信曲靖市、陸良縣的相關領導一定經過權衡。不過愚以為,民生連著民心,民心凝聚民力,要搞清楚發展是為了誰,是為了升官發財,還是為了人民。我們的各級領導干部,如何將自己的工作政績和老百姓的滿意度結合起來、協調起來,經得起歷史的推敲和時間的檢驗,這才是真正地以科學發展觀的標準來要求自己。也只有做好了工作,老百姓才能滿意;只有管好了自己,老百姓才能稱道;只有經得起歷史的檢驗,才是真正的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