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價值23億元的鐵路工程竟然被完全不懂建筑的外行騙包承建,只能說明政府在投資審批和監管過程中存在重大失職。
據新華社報道,吉林省白山市靖宇縣和撫松縣境內一段總價值23億元的鐵路工程,被曝光層層轉包、違規分包給一家“冒牌”公司和幾個“完全不懂建橋”甚至是廚子出身的包工頭;本應澆筑混凝土的橋墩,竟被偷工減料投入大量石塊,形成巨大的安全隱患。連施工者都直言:“將來這趟火車通了,我可不敢坐。”
重點鐵路工程竟由“騙子承包、廚子施工”,真是中國建筑史上的“奇跡”。不僅建筑質量全無保證,其對《合同法》和《建筑法》相關規定的逾越和蔑視,也到了令人嘆為觀止的地步。盡管調查還在繼續,但毫無疑問,除了膽大妄為的程度,相關當事人視巨額投資工程為分肥良機,通過發包層層拔毛的套路,以及事件暴露出的政府投資的草率和監管的失察,與其他類似的腐敗案并無二致。
目睹一次次巨資豆腐渣工程的崛起和倒下,需要追問和深思的是,為什么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一些在設租、尋租者們那里顯得脆弱不堪,屢中腐敗暗箭?為什么人命關天的重大工程總是被視之如兒戲?
此案調查中的兩個片段,或許提供了一些參考:一是最終承包方“江西昌廈建設工程集團公司”發表聲明稱,詐騙分子偽造該公司印章承接了該項工程。總中標方中鐵九局三公司對冒名的工程承接者有失察之責;二是中鐵九局三公司一名負責人不經意間透露:“江西昌廈是沈陽鐵路局的一個高層領導介紹進來的,你說我們怎么審查?”
若“江西昌廈建設工程集團公司”所言屬實,下一個問題是,詐騙分子何以會冒充其身份而不是其他企業的身份,接手該工程?顯然,詐騙者事先就知道,“江西昌廈”將事先獲得承包權。那么,“江西昌廈”又是通過什么方式獲得合同的?若中鐵九局三公司負責人所言屬實,那么,沈陽鐵路局某高層的“打招呼”,何以具備如此威力,令工程發包的應有程序失靈?該高層與真的或假的“江西昌廈”之間是否存在、以及存在什么利益輸送關系?
從目前調查的情況看,所涉各方均難稱清白,期待相關監督機制盡快啟動,查個水落石出。此案也警示我們,如果一些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總是受到所謂“高層領導”的左右,那么公共利益就總會流失。這種負面效應的疊加,是社會發展所不能承受的。在期待徹查此案的同時,我們還期待:政府投資和監管的項目,須有更嚴格的制度設計,層層排除已被屢屢警示的隱患。(徐立凡 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