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公路的新聞18日占據了各門戶網站的頭條。的確,也許有人沒交過過路過橋費,但沒有人能繞得開任何一筆消費中高昂的交通成本。新京報17日報道,全國收費公路專項清理第一階段摸底調查已于8月底結束,按照要求,各地摸底情況近期將對外公布。截至16日,至少已有北京、上海、山東等12省份公布了收費公路摸底調查結果。12省份收費公路累計債務余額7593.5億元。分析稱,盡管去年這12個省區市收費公路收費額達到了1025.7億元,但在扣除還貸額、養護支出、運營管理支出、稅費支出、折舊或攤銷及其他支出后,還是“入不敷出”,且缺口較大。2010年度經營情況,只有北京利潤是正數,不到4億元,其他多數虧損10億以上,山東更是虧損87億元。
按理說,虧本的買賣沒人做才對,但收費公路的建設卻脫離了這個市場規律。越修越虧損,越虧損越修,用實際行動踐行這種吊詭的邏輯,要么是修路的人腦子短路,要么是在這“修-虧-修”的周轉中,有些無法言傳的好處,讓人無利不起早。
似乎是為了證明這個推測,歷年來各地的交通部門都是貪腐大案爆發的重災區。據統計,僅1996年至2005年,全國就有13個省市交通廳(局)的26名廳局級干部因經濟問題被查處。比如被稱為“重慶第一貪”的原重慶市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晏大彬,在7年時間里63次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錢共計2226萬元,相當于當地年財政收入的20%。而河南省交通廳更是創下了連續四任廳長都倒下的紀錄。目前,沒有精確的統計,這些交通系統的貪官污吏們到底貪了多少錢,但如果以一個小小的巫山縣交通局局長作為樣本來分析,姑且算是2200萬元吧。這筆錢是個什么概念呢?還差400萬就相當于北京收費公路去年全年償還貸款本金的一半——“(北京)去年共收取通行費59.77億元,償還貸款本金0.52億元”(新京報10月17日)。這還僅僅是個科級干部,那些廳局級大腕尚未出場。當然也不能一切以級別論,既然有 “縣官不如現管”這種說法,股級干部的能量也是不可小覷的。
假如把這些年落馬的交通系統干部貪污腐敗的錢拿出來還貸,是不是老百姓就能少交點過路過橋費呢?過去說“和珅跌倒,嘉慶吃飽”,如今不妨試水一個“貪官跌倒,貸款還了”的機制。用贓款還貸,降低物流成本,進而拉低CPI,勉強也可算是讓貪官為老百姓做點貢獻,這種壞事變好事,比“救災秀”好看得多。如果實在難以實現這個理想,至少也要像對欠賬不還還高消費的鄧建國那樣,即使無法關15天,也要將高速路公司的老板們、交通管理部門的領導們從公務艙中清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