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普通的大客司機,卻自稱已當了五六年的反貪局副局長。借著當事人有求于他的心理,隔三岔五地上門“借錢”。近日,經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黃巖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彭緒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9月28日新華網)
見過膽肥的,沒見過膽這么肥的。可這種膽肥的人偏偏大有人在。這位假“反貪局長”,臉不變色心不跳地說出自己的“官位”,而后大肆騙人錢財,為什么?因為別人有求有己,不對,不是有求于己,而是有求于“反貪局副局長”這個職位。某些人有一種情結,“朝中有人好辦事”,如果有個親戚當官,七大姑八大姨恨不得把這“官”當祖宗供著,為的就是以后好辦事兒。彭緒正是利用了這一特點,大顏不慚地對外宣稱自己是“反貪局副局長”。不過,對這件事,也須“橫看成嶺側成峰”,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則說明了群眾訴求渠道不暢的問題。比如說周某,想舉報廠領導受賄一事,本該到信訪部門反映自己的訴求,可聽親威一說自己認識“反貪局副局長”,馬上寄希望于“有人”這兩個字上。
暢通群眾訴求渠道,須走到群眾中間“下訪”。不知道老百姓在想什么、盼什么、怨什么,施政就沒有方向。因此,各級領導干部要開展各種形式的“大下訪”活動,走到群眾中間,查問題,找思路。能解決的現場解決,自己不能解決的幫助協調。“群眾利益無小事”,有時,可能一件很小的事就能引發大的事件。讓群眾說出想說的話,辦好他們想辦但辦不好、辦不了的事兒,騙子才不會把主意打到局長、書記等職位上來。
暢通群眾訴求渠道,須發揮傳統訴求渠道的作用。傳統訴求渠道主要包括來人、來電、來信等。有些群眾害怕被打擊報復,不敢署名。有關部門在處理這類信訪件時,不能把目光盯在是否署名上,而是有問題就一查到底,并采取適當的方式向群眾反饋。如果群眾想不通,也應該及時做好說服解釋工作,而不是宣布結果就了事。
暢通群眾訴求渠道,須注重網絡平臺的作用。從目前看,網絡正以極快速度取代了傳統的訴求模式,在網絡上收集社情民意,認真予以答復并加以解決,是時下一些地方采取的有效措施。隨著網絡的普及,“網絡問政”應該成為暢通群眾訴求渠道的一種簡便、快捷的方法。各地在當地門戶網站等平臺上,都建立了電子信箱、留言板等,用以接收群眾反映,但是效果卻讓不盡如人意,一些地方政府網站喜歡“打瞌睡”,有的長時間不更新,有的反映問題后石沉大海,網站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本來挺好的一條渠道,卻成了擺設。當然,更多的地方政府充分發揮了網絡平臺的作用,配備專門力量搜集輿情,特別是負面的,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冒充官員行騙,彭緒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原因很簡單,官員手中有權力。騙子正是看中了摸透了國人心理和制度缺陷這兩點,才敢冒充詐騙。看來,加大宣傳的力度,彌補制度的漏洞,才能防止假官行騙鬧劇的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