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些年已經制定了一些制度,包括領導干部財產和家屬子女在國外定居和經商情況,我們還要進一步加以完善,逐步從申報到公開,這是對干部手中權力的一個最重要的監督。”1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大連出席第五屆夏季達沃斯論壇開幕式和企業家座談會,并回答了世界經濟論壇主席施瓦布和企業家的提問。(人民網)
這些年來,民眾對官員收入、住房、投資等個人事項一直充滿監督期待,這種期待可以說是愈來愈強烈。不可否認,這些年來,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成績,包括從官員財產報告從申報制度等等,但其成效總難以讓民眾滿意。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官員財產僅止于申報,供內部述職之用,只是一種小范圍內的“公示”。
很顯然,這種申報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官員的自律,申報的對象是組織,這就很難保證信息的質量———官員個人財產申報未覆蓋整個家庭的收入和財產狀況,不動產(如房產)、交通工具、存款、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財產情況未能應報盡報。如果官員財產狀況僅停留在申報環節,在小范圍內封閉式的流通,而不向社會公開,那么,在缺失外部有效監督的情況下,這種體制內的監督很可能在效果上大打折扣,甚至失靈。
信息公開是腐敗頑疾的最好消毒劑,公示是實現監督的重要一步。公開官員財產狀況是國際通行的反腐利器。公開公示是較財產申報更為重要的一環,而為群眾監督創造條件也是其中的應有之義。這就需要依靠另一大利器——公開公示,讓群眾去檢驗其申報內容,讓輿論監督去震懾試圖掩蓋黑金的官員。這既是基于主動接受公眾監督的姿態,更是確保權力規范運行的需要。
官員財產,本就不屬于個人隱私,而監督官員財產,本就是納稅人的權利,因此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是現代文明的必須要求。這些年來,我國一些地方在官員財產狀況公開方面做過有益嘗試。像湖南省瀏陽市從2009年開始,市領導干部的個人收入、個人財產、配偶及子女從業、就學、出國(境)、外出旅游、婚喪操辦等都通過當地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公示。這些嘗試值得充分肯定。
正如溫總理所說的,當前最大的危險在于腐敗,反腐倡廉是中國各級政府面臨的一項重大任務。當官員財產從申報從向公示,拎得出來曬太陽,攤給廣大民眾看,必能大大遏制腐敗的發生,對培養官員對民眾負責、為納稅人服務的精神也是大有裨益的,無疑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我想,這也是溫總理強調官員財產要從申報走向公開公示的初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