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37歲的聽證代表石愛偉被曝7年間參加了17次聽證會,且無一次投反對票。據記者調查,長沙“聽證帝”不止一位。53歲的周正良承認自2002年以來參加了近20次聽證會。他表示,在長沙至少有八九十人,經常參加聽證會。(9月7日《瀟湘晨報》)
“聽證哥”、“聽證帝”、“聽證老太”、“聽證專業戶”……只要稍稍關注媒體報道,人們已經越來越熟悉起這撥異軍突起的“另類明星”。對于推至輿論焦點前臺的“一鳴驚人”,長沙這名“聽證帝”也許一時頗難適應,但作為屢屢“有幸”代表民意的“聽證常客”,被人關注應是早晚的事。
正如曝出“聽證帝”現象的長沙這次聽證會相關負責人所言,“有人熱心于公運事業很正常”,社會公眾當然需要樂于“為民代言”的“熱心人”和“熱心帝”。只不過,當媒體采訪之后翻出“陳年舊賬”,發現有許多“聽證常客”,做的往往是“少提異議,多幫正忙”、甚至是“從來不投反對票”的同一套“熟練動作”后,人們自然要用一種怪怪的目光審視他們:如此熱衷這種沒有多大社會實效和積極意義的“充數聽證”,背后究竟藏有何種秘密或是貓膩呢?
正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對于局部地區、特定范圍的“聽證帝”現象,或許還是同樣做過“聽證常客”者,揭示的內幕更能觸及內核。譬如也在長沙,有位參加過幾次聽證會的揭秘者稱,早前接受媒體采訪時,他曾沒有點名地說他認識一個聽證“老口子”(長沙話:指有經驗的人),結果后來再被“選中”參與聽證的機會就少了許多。而他曝出的另一個猛料則是,長沙市物價局曾就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舉行聽證會,一家燃氣公司提前將聽證代表請過去,開了一個預備會,“給了400元的勞務費,后來聽證時又給了1000元。”
偏聽偏信當然要不得,但各地“聽證常客”的不斷被揭,似乎也確實值得人們有所警醒,有所思索。如果說公權部門要嚴防那種損公肥私、假公濟私的“權力尋租”行徑,一些巴不得拉上全家人都去充當“聽證代表”的地方,是否也需警惕有沒有存在“言語尋租”的貓膩呢?而從一些聽證會利益涉及方出于省事省心和速戰速決的考慮,寧愿花點錢財,預作打點,通過“臺下運作”達到“臺上順暢”的做法來看,這樣的“言權交易”,就未必不可能是某些“聽證常客”孜孜以求、樂此不疲的強勁動力所在。
即便個別“聽證常客”的“言語尋租”只是一種猜測、一種多慮,但無論如何,“聽證專業戶”所暴露出來的聽證代表“小圈化”、“封閉化”,甚至“拉幫結派”、“利益共享”現象,的確不可熟視無睹、聽之任之了。因為,往小處說,這是對聽證要求的虛與委蛇,而往大處說,則可能是對有人打著民意代言幌子,行中飽私囊圖謀的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