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縣委、縣政府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對企業進行檢查、收費。”這是掛在安徽懷寧縣獨秀國際大酒店總臺的“保護牌”內容,銅牌上“保護牌”三個紅色大字居中,其上一行寫著“外引內聯企業合法權益”,末行落款“中共懷寧縣委、懷寧縣人民政府”。
“保護傘”通常是隱形的,這“保護牌”可是金光閃閃的,雖不比御賜金牌,但畢竟“是縣政府發的”,其牌頭還是靠硬的,不是畫符鎮鬼的一張薄紙,所以招商引資企業都在乎它,連下面的員工都因此說話有了底氣。就像相親有講“非誠勿擾”,來我店檢查得非“準”勿查,必須經縣委、縣政府批準。而發“保護牌”的初衷,確實也是當地政府為保護招商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為了驅鬼,借助鐘馗”。這塊“保護牌”似乎向人們昭示,這個地方的投資環境并不怎么盡如人意,想吃唐僧肉的白骨精想必有不少,人生地不熟的外來投資商就怕這個,于是到招商局領塊“保護牌”,以圖驅擋各路小鬼。一位杭州的老板曾告訴我,幾年前他到某省的一個鎮去考察,當地聽說有投資意向的“浙商”駕到,一路鳴鑼開道迎為上賓,一旦等你批地建廠巨額投資下去了,他就撒手不管了,什么優惠政策啊、貸款啊,之前的種種承諾一概如屁放過,而且最難纏是各路小鬼,三日兩頭來“騷擾”你。
懷寧縣這塊“保護牌”, 是不是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才發下去的?發“保護牌”給企業,只能說明當地政府還沒有轉變職能,還缺乏法制和服務意識,還是停留在以權代法的施政層面。試問,給了“保護牌”,就可享受某些豁免特權,那沒有“保護牌”的企業是否可能飽受亂收費、亂攤派、亂檢查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