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最近的一份報告稱,目前,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形勢十分嚴峻。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十個部委年內將完善“組合政策”,突出差別電價、能源消耗總量限制、問責制等對企業投資和生產的約束作用,抑制“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盲目擴張。(9月5日經濟參考報)
在最近召開的全國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會上,工信部產業司有關人士表示,“落后產能是個技術判斷,產能過剩是個市場判斷……”其實,如果說產能過剩的存在是一個市場判斷,那么,其“內涵”便是一個“政績判斷”。
落后產能之所以稱之為“落后”,在于高耗能高污染的基本特征,并非是發展的健康理性路徑——污染環境、占用耕地、過度消耗資源、破壞生態平衡,這些產業性的弊端,不要說專家學者,就是普通百姓也心知肚明。但在高歌猛進的經濟大潮下,很多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打著促進經濟發展的大旗,多干快上、無序擴張,產能越來越過剩,對環境的戕害也越來越嚴重。
產能雖然“落后”,但短期的經濟效益和政績效應卻不“落后”——落后產能的“產能過剩”,隱喻著“政績過剩”的權力生態。事實上,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經濟數字指標和眼前利益,為了出政績,不顧一切上馬高耗能項目拉動地方GDP高速增長;而在短期政績效應的輻射感召下,有越來越多的行政權力以產業振興為理由配置資源、投入土地,大量營造政績工程樂此不疲,這就從單一的“要政績”變成了“政績大躍進”,形象工程和重復建設泛濫成災,扭曲了市場,無謂浪費資源,直接導致了“政績過剩”——而相應的,發展模式上的急功近利也就隨之異化成了權力倫理的淪喪走樣。
在國家宏觀調控的力度下,這種“風潮”有所減緩,但借著擴大內需的東風,此風又有抬頭的跡象。正因為與地方利益和權力政績密切相關,所以國家調控和規范整治的“形勢非常嚴峻”。
從這個意義上說,在遏制產能過剩方面,經濟產業政策上的“組合拳”引導固然非常重要,但對于“政績過剩”的療治也不可或缺。無論是提高制度層面的權力監管和程序正義,還是在行政決策領域引入有效的公共監督,都是應有的題中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