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陜西、山西兩個中原大省的黨員干部掀起了一場“干部下鄉”的熱潮。駐村期間,勞作之余,有的領導干部還親自動手撰寫了下鄉日記,遠有山西省副省長劉維佳《一位副省長的下鄉日記》,近有陜西省司法廳廳長路志強的下鄉日記,均引起較大反響。筆者很認真地拜讀了路廳長的下鄉日記,在贊賞路廳長的親民作風、愛民情懷之余,從日記的字里行間似乎還發現了一些較濃的權力作秀痕跡。
路廳長在日記的開篇就寫到,“這次下鄉廳里作了嚴格要求,不迎送、不陪同,‘駐村不擾民、赴縣不擾官’”云云。但日記通篇,我們看到在廳長駐村期間,所駐的方塔村先后出現了“駐村工作組的6名干部”、“法制報告會和法制文藝演出”的工作人員及演職人員、“省律師協會會長趙黎明和辦公室主任高濤”、“陜西漢唐公證處的負責人楊磊”、“縣司法局的白局長”、“省委常委、延安市委書記姚引良同志”等諸多人物,當然還有未在前臺露面的秘書甲、司機乙、記者丙等跑龍套的角色。可以想象,一個僅有138戶601口人的本應十分寧靜的小村莊,突然間車水馬龍、官員云集,“村里的小廣場上燈火通明、人頭攢動、氣氛熱烈,村民們像是過大年一樣喜氣洋洋”,那是一個何等壯觀的場面。這顯然與路廳長自己親自倡導的“不擾民、不擾官”“微服私訪”初衷背道而馳了。
蹲點期間,路廳長到安塞縣司法局沿河灣司法所檢查指導工作,當聽到司法所的干部說急需一輛工作用車時,“我當即與分管裝備的副廳長進行電話聯系,了解情況,商定給該司法所解決一輛公務用車,這使在場的人都倍受鼓舞。”為了幫助方塔村建一個蘋果銷售合作社用房,在座談會上,“我鼓勵大家多想想辦法”。廳長屬下三位善于察顏觀色的人物非常配合地迅速作出反應,陜西漢唐公證處負責人楊磊表態拿10萬,海普律師事務所主任趙黎明表態拿5萬,不在現場的監獄管理局負責人在接到路廳長電話后也同意拿15萬,“就這樣,30萬建設資金一會兒就落實了,村民們高興極了。”——看完這段話,我們不得不佩服路廳長的超強辦事能力。但值得認真反思的是,表面上,路廳長為基層解決了車子、房子問題,但其背后折射出的經費隨意開支、亂攤派、一人說了算的問題,不知是否符合相關財政制度?
干部下鄉、深入基層是新形勢下我黨密切聯系群眾的一大創舉,其目的是為了增進對群眾的思想感情、增強服務群眾本領。干部下鄉既要身入、更要心入,既要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更要展示黨員干部親民愛民的形象。干部有大有小,可調動的資源有多有少,絕不能簡單地將“干部下鄉”變異為一場場“權力秀”,否則就會加劇干部群眾的“權力崇拜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