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網友“梵佳亞”在網上發帖稱“東營交警支隊要舉辦模特大賽”。發帖人稱在報紙上看到該比賽廣告,并把關于模特大賽的廣告內容拍照上傳,可謂證據確鑿。(8月23日《南方日報》)
果然不出所料,網友曝料之事,經媒體采訪求證得知,“東營交警”與“模特大賽”的真實關系,無非是“從中掛了個名,并不真正參與整個大賽的組織工作”。可以想見,隨著公眾的關注和輿論的發酵,估計“東營交警”很快會出面澄清,宣稱“承辦大賽”完全是一個“誤會”。
“誤會”之說未必沒人相信,畢竟,作為交警部門,你的工作擅長根本就與“模特大賽”八竿子挨不著。況且,倘若真屬“緊密合作方”,人們恐怕隨之又要質疑,你用什么性質的資金來“參與承辦”。然而,我又覺得,網友提供的“有圖有真相”的報紙廣告,可能還是會令不少公眾心存疑慮:就算現在說來是個“誤會”,為何“掛名”登報之前,交警部門卻是毫不在意、無所顧忌呢?尤其使人不解的是,報上登載的“承辦單位”,你“東營交警”還當仁不讓地排在首位?
推敲之下,或許不難找到答案。“交警承辦模特大賽”的誤會成因,大概跟某些職能部門不便言說的“借光掠美”心態,有著千絲萬縷的牽扯和關聯。報道中披露,山東東營的這場“模特大賽”,其實是當地一個汽車博覽會的分支活動。這就可以理解,舉辦這么一場人潮涌動的汽車營銷活動,自然少不了交警的配合和疏通。由此及彼,為表“勞苦功高”的深深謝意,在“模特大賽”中盛情邀請“掛名承辦”,可謂是份不露聲色的“合適大禮”。而在交警看來,不費多少心思和精力,“凈得”一種功績和亮點,當然堪稱何樂而不為的好事了。于是乎,你情我愿、心照不宣之下,眼睜眼閉地任憑“承辦廣告”粉墨登場、家喻戶曉,也就是種順其自然的情景與結果了。
網友的“少見多怪”、發帖嚷嚷,的確壞了一場“互惠互利”的“好事”。但實話實說,倘若沒有這樣的及時點名和警醒,有些公權部門卻很可能陷于誤區而難以自察。交警也好,其他職能單位也罷,要想增強影響、提升形象,最好還是從本職入手,通過腳踏實地的服務,來贏得贊許、樹立口碑。而像“承辦模特大賽”這樣的舉動,看起來色彩繽紛、新意無窮,究其實質,則只會讓人瞧出投機取巧、好大喜功,甚至是不務正業——如此得不償失,何必還樂此不疲地沉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