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怎么避免“走過場”?近日,廣州市出臺了《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實行辦法》(簡稱《辦法》),規定從公開報名人群中選取的聽證代表不得少于總人數的2/3,且公務員不得被選為聽證代表。(8月25日《新快報》)
聽證制度的實施,本是為了規范政府決策行為,提高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但是聽證制度特別是價格聽證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了一些問題。比如,聽證代表構成不合理,聽證程序不透明,聽證“專業戶”充斥其中,有的聽證會成了經營者與價格聽證主持者自說自話的“秀場”,而廣大利益攸關的消費者被排除在決策之外,消費者代表力量過于單薄,根本沒有能力與經營者展開公平博弈。導致不少聽證會成了名副其實的“漲價會”。以至于有的地方發出聽證邀約卻無人報名的尷尬局面。
廣州市規定從公開報名人群中選取的聽證代表不得少于總人數的2/3,且公務員不得被選為聽證代表。雖說公務員也食人間煙火,他們有權表達利益訴求。但是公務員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值得商榷,公務員不當聽證代表體現了權力避嫌的姿態。筆者期待,聽證各方在聽證平臺內公平博弈,最大限度體現公平正義。
但是,要保證聽證制度不變形走樣,除了規定公務員不當聽證代表以外,還要規范聽證代表的遴選機制,防止有的“偽代表”拿舉辦方的好處,或者被舉辦方洗腦,一味迎合舉辦方的意圖,把屁股坐到民眾者的對立面。雖然我不敢說所有的聽證會都是走過場,都充斥著“聽證專業戶”,但是聽證會以走過場居多,價格聽證會絕大部分是“漲價會”就是佐證。由于主管部門、經營者與一些不接地氣的精英占據了聽證會的大部分名額,即便有消費者提出了反對意見,少數消費者的力量也阻止不了“逢聽必漲”的現實。還有的地方不尊重聽證結果,比如某地地鐵票價聽證以后,政府最終卻選擇了最貴的漲價方案。
除了規范聽證代表產生方式以外,聽證程序細節必須完全公開透明。比如,調動媒體的力量參與聽證監督,把聽證程序通過政府網站、電視直播、微博直播等形式對社會公開,讓聽證各方在一個公開公平的環境下擺事實、講道理。防止有人單方面左右聽證程序與結果。
總之,聽證事關國計民生與千家萬戶的利益。無論從聽證代表的構成比例,代表產生方式,聽證主導權與聽證程序透明性、聽證結果等方面都應該體現公平公正。筆者期待聽證新規成為社會公正的示范,避免聽證會成為利益“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