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昆明市發改委官員艷照門”塵埃落定。9日晚,昆明市公安局向媒體通報,該市發改委官員成某被人利用艷照敲詐勒索案告破,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該案系昆明首例利用互聯網色情勾引來實施敲詐勒索的刑事案件,在全國也屬罕見。昆明警方新聞發言人姚志宏稱,該案將進入訴訟程序,犯罪的具體手段和細節暫時不便透露。(中新網8月10日)
“昆明市發改委官員艷照門”最終被定性為“全國罕見”的“利用互聯網色情勾引來實施敲詐勒索的案件”,這多少有些讓人哭笑不得。連標題到落款共700多字的上述新聞通氣稿,只對案件完成了定性,對于公眾想知道的其他問題比如照片是否PS而成,成建軍有無責任等問題,并未作具體說明。難道官員“艷照門”中的男主角成建軍,完全是一名無辜受害者,先是2007年受到色誘,后是今年受到敲詐?只有輕描淡寫的一句“也是聚眾淫亂的參與者”,表明成建軍也有罪過,可我們卻根本沒有看到對他的問責與處罰。
有人說,對成建軍的問責與處罰屬于當地紀檢部門的責任,但既然公安部門將其定性為“聚眾淫亂的參與者”,那成建軍理應受到《刑法》中第六章第三百零一條對“聚眾淫亂罪”的懲罰——“聚眾淫亂罪,是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體進行淫亂的行為。凡年滿l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當地公安部門不能只看到敲詐勒索罪,而看不到聚眾淫亂罪。
再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身為公務員的成建軍通過網絡被人色誘成功,那別人為何把色誘的目標定在他身上,成建軍又何以被成功色誘?如果成建軍從來不對那些黃色網站感興趣,如果他恪守一個公務員的基本職業倫理,恐怕也不至于狼狽至此。
官員“艷照門”不能在“全國罕見”中淡化處理。就算“全國罕見”,成建軍也不可能全無責任。相關部門也不能只讓公眾看到其中一面,而對另一面“捂蓋子”。如果“捂蓋子”成功,則這種厚此薄彼的行為,才真正是“全國罕見”。
其實,當地有關部門在解釋此案時,一直有“捂蓋子”的嫌疑:先說“本單位沒有此人”,后堅稱“照片是PS的”,“照片中人疑似他,但不是本人”,還打電話讓網站刪帖,最后則只追究實施勒索者的法律責任而避談公職人員的道德問題。所有跡象,似乎都在朝向有利于“保護”官員的方向發展。
然而,官員的失當行為只會在這樣的護短之中愈加腐化,最后喪失的恐怕就不只是官員的道德底線,公權的公信力也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