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微博打拐”活動中,網民為失蹤4年的彭文樂等小寶貝重回父母懷抱而流下激動的淚水;同時,又質疑街頭“隨手拍”活動有可能侵犯個人隱私和乞丐人身自由。在藥家鑫殺人案的審理過程中,網民極度擔憂權力和金錢可能影響司法公正;但在藥家鑫被執行死刑的當天,群情激憤轉入沉寂,“很難想象,此時不同情藥家鑫父母的人,當初會真正同情被害者的家人”(網友王小山)。
互聯網就是這樣奇特的社區,看似一片混沌的信息,看似亂箭傷人的情感表達,卻也遵循著“生態系統”的邏輯,在各種觀點的交相呈現和反復激蕩中,逐步形成多元互補的格局。互聯網絕非“謠言共和國”或者“憤青大本營”,但也不是“理想國”,網上隨時可能噴薄而出的輿論能量,如果任其瘋長和蔓延,對社會也可能是一種破壞性力量。
建設好、利用好、管理好互聯網,是中國政府對互聯網的基本政策。隨著互聯網產業的快速發展,網絡與生活已密不可分,中國人的iphone和ipad、微博、團購等,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已不落人后。與此同時,依法制止網上黃賭毒泛濫,規范和打擊網絡水軍,堵截恐怖勢力借新媒體興風作亂,也需要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奮發有為。
互聯網的治理千頭萬緒,行政管理不可能包打天下。尤其是在互聯網輿論方面,單一威權手段更容易激起網民的抵觸心理。對于“未知超過已知”的互聯網,更需要找到自身的制衡力量。互聯網進入中國十多年,網民的自治自律和社會力量參與互聯網的治理,也開始了生動活潑的實踐。網民政治參與的理念和技術,在虛擬空間得到大規模訓練。
首先,近年來普通網民和“意見領袖”的媒介素養和社會責任感都得到增強。“郭美美”風波中,曾有網友主張“人肉搜索”,邀請電信內部人士利用職務之便,將郭美美的通訊信息曝光。這一提議立刻遭到多數網民的否決,理由是“程序正義”更為重要。
其次,民間自發的辟謠、科普和公眾人物言論觀察機構,不僅對網絡信息起到了甄別過濾作用,而且讓意氣風發的“意見領袖”發聲時多了一份謹慎。當然,這些民間制衡力量,自身的專業性也有待提高。
還有一個關鍵的角色,就是BBS、微博客、博客等“自媒體”的運營商,對網友自主發布的內容,依照《侵權責任法》負有一份“連帶責任”。特別是激情四濺、槍林彈雨的微博客,如何廓清意見表達和侵權的邊界,運營商還有很多事情可做。維系清明理性的討論氛圍,也是網絡平臺健康發展的基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