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麻栗坡縣委原書記趙仕永曾說:“我在縣委書記這個職位上,在時下的社會環境中,不犯罪是不可能的。因為我除了有自己的價值理念,還有一個眾人實行的潛規則。”(6月8日《西安晚報》)
趙仕永因受賄索賄400多萬元、貪污50多萬元,于2009年被法院一審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650萬元。
因貪污、受賄受到法律制裁的縣委書記的確不在少數,但是被人們深深記憶的并不太多,而趙仕永就是其中之一。這是因為他貪污受賄數目巨大,而且貪污受賄方式方法較為獨特,因而曾被授予“全國最貪縣委書記”、“報銷王”等“桂冠”。更令人不可忘懷的是,趙仕永以自身親歷總結出了一套縣委書記犯罪的“秘笈”來,其中,他曾自詡為“溫和腐敗的縣委書記”;而縣委書記“在時下的社會環境中,不犯罪是不可能的”正是一句超人“雷語”。
在趙仕永看來,“既為群眾辦好事,又為自己撈錢財”是一個潛規則,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一所謂的“趙仕永現象”的確發人深省,更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極大關注和反思。
趙仕永現象固然有深刻的社會原因,但最重要的還是他個人主觀原因所致,那就是私欲的膨脹。我國現行的體制,使得縣委書記的權力過于寬泛,而且其手中的權力還可以延伸至各個領域。如果缺乏嚴格的黨性和自身修養,如果不好好把握自己,任由個人發展和膨脹,再加之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就很可能濫用手中的權力,從而走向犯罪的道路。這不僅使他本人從領導干部淪為了階下囚,喪失了美好的前程,也給家人帶來極大的痛苦,更給社會和黨的事業造成巨大的危害,令人深感惋惜。
今日之中國,有數以千計的干部工作在縣委書記這一崗位上,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在為黨的事業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地工作著。縣委書記的好榜樣焦裕祿就是中國幾代縣委書記的楷模。盡管趙仕永之類只是少數,但是其影響和危害卻是令人觸目驚心的。這正如溫家寶總理所說:“在和平建設時期,執政黨的最大危險是腐敗,而滋生腐敗的根本原因,是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和制約,這個問題解決不好,政權的性質就會改變,就會人亡政息,這是我們面臨的極為嚴重的考驗。”當前,反腐形勢依然嚴峻,必須下大力氣綜合治理。(李地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