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看看政府文件的嚴肅性,有圖有真相》的網帖在網絡傳播。該帖子稱,在一天(4月18日)的時間里,青海省海西州人民政府將朱馳航等4名干部先任命后再免職并退休。記者查證后發現,當天先任命再免職并退休的干部有6人之多。(《東方早報》5月15日)
“提拔當天即退休”必然引出兩個問題:其一,這幾名干部只干了不到一天的副處級的活,憑什么退休后享受副處級待遇?其二,退休待遇來自國民稅收,海西州有關方面對這幾名干部的“厚愛”,是不是超過了對國民稅收乃至其背后的納稅人的重視?簡而言之,干部在退休前并不是不可以提拔,但海西州有關方面需要拿出他們可以提拔、應該提拔的依據來,讓實際享受實惠的人,真正對得起這份優待。
非常遺憾的是,當提拔有可能成為變相福利的時候,在此前許多地方“退休前突擊提拔”的事例中,公眾往往看不到過得硬的提拔依據,也不明白有效的監督制約渠道究竟在哪里,而是見識到一次又一次的“公地悲劇”——許多牧民在一塊公共草場放牧,每個牧民都想多養羊增加個人收益,結果導致草場不堪重負持續退化,最終大家都無法養羊。有限的公共資源,不正是那塊公共草場么?如果各地官方總認為公共資源是公家的不用白不用,于是隨意“退休前突擊提拔”,“公地”總有一天會落得“悲劇”結局。
“公地”的范圍,其實是很廣的。城市內可供開發的土體,轄區內可以收費的道路,職權內可以開出的罰單,單位內可以安插的崗位……當制約不到位的權力對這些“公地”肆意啃噬的時候,受傷的,既有公共資源這個實體,更有深處的公平正義——像許多地方的“退休前突擊提拔”,各有關方面何曾對百姓血汗錢進行悉心看護?簡直就是胡亂拿來做人情送出去。官官勾結如此,官商勾結亦然,權力和利益的交媾幾乎都有這個毛病。(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