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要求細化公開中央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公開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三公”經費和行政費支出情況,中央各部門要公開2010年“三公”經費和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地方須比照中央財政做法。(《中國青年報》5月5日)
溫總理指出:財政預算公開工作進展不平衡,公開還不夠細化,與人民群眾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須進一步推進財政預算公開,建立健全公開機制,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從中央到地方全面推行公開“三公”經費,無疑是“建立健全公開機制,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的有力舉措,這將使財政預算公開向民意期待邁進一大步,也是我國政治民主的一大進步。
如何使各部門公開的“三公”經費真實可信,是公開“三公”經費的關鍵和難點所在。在筆者看來,只有禁止在財政預決算的“其他支出”科目中打入“三公”經費,才有利于減少“三公”經費的藏身之處,使之不失真。以前在公開財政預決算中,一些部門往往將“三公”經費打入“其他支出”中,使得財政預決算公開長期處于“猶抱琵琶半遮面”狀態,難以滿足公眾對“三公”支出的知情權和監督權。雖然現在國務院明確要求公開“三公”經費,但只要“其他支出”科目還存在,一些“三公”支出,仍然有可能藏身“其他支出”之中,避開監督。
除此之外,“三公”經費還有可能藏身各種會議費用之中。以前,有些部門為了使“三公”經費數額不至過大,往往將平時請吃送禮等花銷都拿到一些會議經費中報銷,或者干脆以召開會議之名行公款出游之實。在國務院明確要求各部門必須公開“三公”經費的壓力下,以前常用的這種“變通”手法,很有可能被進一步“用活用足”至極致。因此,要大力加強對會議費用的管理、監督和審計,以避免“三公”經費藏身于會議費之中。
另外,目前的“三公”經費中,“出國(境)費”界定范圍過窄。眾所周知,公職人員往往放大學習考察的范圍,用公款在國(境)內旅游,其費用支出也很大。這部分消費,也應納入“三公”經費予以公開,以便于從嚴監控,將其擠壓到必要的限度。
再者,“三公”經費還有可能游離到預算外資金中列支,因而有關部門在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中,應將“三公支出”擠壓出去。
公開“三公”經費的目的,在于監督和壓縮“三公”經費,只有最大限度地擠壓“三公”經費的藏身之處,才能讓公眾看到真實的“三公”經費數額,從而有效進行監督。(黃梔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