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日前表示,有望年內實現申領駕照時進行器官捐獻意愿登記。據悉,登記最晚年底執行,捐或不捐全憑個人意愿,捐獻者及其家人將獲得一定補償。該意愿選擇將記入人體器官捐獻者登記系統。(4月25日《西安晚報》)
推行“申領駕照登記器官捐獻意愿”,不難想象,在其施行之初很可能會面臨一些阻力。一方面,一些人可能會對這一登記存在抵觸心理;另一方面,即使登記,選擇自愿捐獻的比例也可能不會太高。不過盡管如此,筆者認為,推行包括駕駛人員在內的器官捐獻登記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
據統計,目前中國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萬人,其中只有約1萬人能夠做上手術,供需缺口巨大。與此同時,與器官嚴重短缺并存的又是,“意外事故死亡者因缺乏科學的器官捐獻體系造成的器官資源大量浪費”。這其中,交通意外死亡正是這一浪費的重要來源之一。據悉,我國“只要有1/10或1/20的遺體實現捐獻,就能滿足器官移植的需求”,這不僅會根本緩解器官移植的供需矛盾、大大降低器官移植費用,同時也能從源頭上遏制非法器官買賣。
因此,如果我們對器官捐獻愛心和理性抱有足夠的信心和信任的話,那么長遠來看,人們主動自愿選擇器官捐獻這方面的前景,應該不值得過分擔心。而真正值得讓人擔心和憂慮的是,我們與器官捐獻相配套的公共服務體系、品質,是否值得捐獻者放心托付、能夠贏得他們的充分信任?
比如,“捐獻者及其家人補償”,如“減免器官捐獻者及其家人的住院醫療費用、減免器官捐獻者的殮葬費用”、“捐贈者家庭的醫療保險、學費優惠、減少納稅”等,能否被高效及時到位地兌現?再如,被捐獻的器官,在捐獻后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合理分配使用——既能確保真正都用在那些最迫切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身上,又能保證其被真正公益廉價地使用。
在這方面,“無償獻血”的現實,可以說就是一個前車之鑒。比如,一面是志愿者的無償獻血,一面又是病人的高價用血;再如,一面鼓勵人們無償獻血并承諾一定的免費用血待遇,但另一方面,獻血者當真到了要用血時,報銷程序和手續又顯得繁瑣。
顯然,如果今后我們的器官捐獻方面的公共服務水平和品質,仍然停留在“無償獻血”的階段,那么,即便國人并不缺乏主動捐獻器官的愛心和理性,器官捐獻登記的前景也不會真正令人放心。據此前媒體報道,由于擔心捐獻器官“被作為商業用途、收取巨額器官費用”,在廣東江門,六成的捐獻者中途反悔撤回捐獻。
就此而言,“申領駕照登記器官捐獻意愿”,不僅是器官捐獻的公益愛心、公共理性的一種考驗,更是配套這種愛心和理性的相應公共服務能力和品質的一種考驗。(張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