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正在報名。日前,出版考試教材的出版社給考生發郵件,稱購買正版教材行為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新京報》4月13日)
同日,廣州市創建辦對于黑車屢禁不止現象建議,“做好對出租屋租賃行為的監管”。如租賃人從事違法活動,業主必須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及時制止或收回物業。業主如不履行此義務,應追究其責任。
兩則新聞實質上都直指公民“責任”連帶。公民有自覺抵制使用盜版出版物的義務,但不能因此將之與公民誠信記錄連帶。也可以倡導公民不坐沒有營運資格、缺乏安全保障的黑車,但不能因為房東未能制止租賃者開黑車,而連帶追究其責任。盜版書、黑車泛濫的板子究竟應打在誰身上?三聚氰胺事件一度陰魂不散,能責難民眾缺乏一雙慧眼嗎?“染色饅頭”正在風頭之上,能要求民眾先知先覺嗎?
無論是出版物市場,還是商業交通運營,有責任而且有能力擔當起管理和監察的必然是掌握資源分配能力的公權力部門。可以要求公民積極配合,但不能以權力之名,實行對公民的責任連帶。如此本末倒置,這比某些部門篤信“無為而治”的行政不作為理念更可惡,行政不作為,可能是沒有足夠的能力,而這種積極推行公民責任連帶,則表現出無所作為的權力的無知和傲慢。其間,我們絲毫未見權力對權利的敬畏和信任,唯有生硬的權力強推。
無論是在社會管理中推行公民責任連帶也好,或是在官員監管中希冀借助社會外包力量,都是有悖權利和權力常識的行為,始終都是權力自導自演的懶政。(高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