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稅改革還沒有進行充分調研和正式研究之前,各類“專家”往往橫空出世,爭論不休。他們爭來爭去,就一個話題——“個稅起征點是否應該提高?”好像個稅改革只等于提高“起征點”一樣!
實際上,個稅改革值得關注的深層次問題有很多。筆者認為,個稅改革之前,有五個問題必須首先徹底搞清楚。
第一,個稅改革最應該聽誰的聲音?個稅改革關系到各個社會階層的切身利益。在一個公民社會中,個稅法律的制定,應該是個公共選擇過程,應由代表最廣大納稅人利益的公共主體來決策。在法律制定之前,需要充分聽取各階層納稅人的意見,聽取他們的心聲和訴求。待到個稅改革的決策做到“還政于民”的時候,個稅改革才能真正發揮調節收入差距的作用,真正讓普通老百姓受益。
第二,個稅改革要不要“一刀切”?個稅的免征額備受大家關注,事實上,免征額究竟是什么呢?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非常相似,個人在維持自身生活時,也有一些必要開支,我們給這些必要開支起了一個名字,叫“必要生活費用”,這就是免征額的來歷。
有專家整天嚷嚷著要把免征額提高到5000元、8000元甚至10000元,明顯只考慮了自身的情況,而沒有考慮到各地納稅人收入的差異性。由于我國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各地老百姓生活所需要的必要生活成本顯然有所不同。比如,在北京和青海兩地,一個人去同一品牌的餐館吃同樣的飯菜,價格差別就非常明顯。在這種情況下,個稅免征額再搞全國“同步走”,看似公平,實則不公平。
第三,個稅改革有沒有必要帶著“仇富”情緒?當前,一提到“高收入階層”,公眾和媒體驚人一致地充滿著仇富情緒,好像高收入人群是與人民直接對立的“公敵”一樣。不可否認,當今我國的高收入階層中,的確有一些人靠投機、炒作等方式積累了不菲的財富,卻并不承擔什么社會責任。那些“蒜你狠”、“豆你玩”的,都屬于此類。對這類高收入人群,我們不僅應該監管其收入,更應該監管其消費,如果高消費的人,稅繳得少,自當嚴懲不貸!然而,在這些高收入群體中,還有一部分人是通過勤勤懇懇的勞動,靠自己的真本事逐漸獲得高額收入的,如那些克服種種困難靠實業白手起家并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家,那些有著過硬本領大膽創新終獲成功的研究人員,等等。對這些人群,個稅改革中不僅不應該有“仇富”的情緒,反而應該給予適當的鼓勵,從而在全社會營造注重實干、注重創新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