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法治社會里,基層司法體系一旦陷入不作為、亂作為的反常或癱瘓狀態,受威脅、受損害的不僅僅是政府的公信力,更是社會的安定感和老百姓的安全感。人們感到的,將是有冤無處申、有理無處講的憋屈,是正義得不到聲張、邪惡得不到懲辦的彷徨,是守法者無安全感、亂法者有恃無恐的迷惘。從這一點上看,張立勇的拍案大罵,確實很解氣。
基層法院系統的這“四大問題”涉及社會根本,更攸關民眾基本利益,實在非同小可,但光是解氣遠遠不夠。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此觸目驚心、名目繁多的問題,絕非旬日可致,也不是難以察覺的隱秘問題,何以會日積月累,達到如此嚴重的地步?許多問題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但情節卻相當簡單,說到底,就是作為執法機關的個別法院,作為執法者的個別法院工作人員,自身并沒有按照法律規定,來規范自己的職責和行為,以至于法院不像法院,法官不像法官。
事到如今,從張立勇的言行可以看出,河南省高院對現狀的確著急上火,也希望盡快扭轉局面,讓司法體系重入正軌。但要實現這一目標,光著急上火不行,光大罵解氣也不夠,社會和民眾所期待的是拿出辦法,收到成效,所希望的是明年不用再聽到罵聲,不管這罵聲來自領導還是老百姓。如果明年還是罵聲依舊,那么,被痛罵的法院院長們是不是該下課了? (陳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