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職—復出—再免職,一個官員幾年都不大可能經歷的事情,在短短十幾天時間內全部搞定。面對這神奇的一幕,感慨萬千的除了表情錯愕的公眾,恐怕還包括仕途急劇變化的段成武同志。
這樣的事情其實是有先例的。2008年,因“西豐進京抓記者案”而意外走紅的“最牛縣委書記”張志國,就曾在免職幾個月后悄然履新,擔任某國家重點工程的副總指揮。輿論一片嘩然之下,組織部門先是解釋稱“臨時性的工作”,后又以這是“個人動議”而撤銷任命。一起官場鬧劇最終以尷尬收場。
這種“來也匆匆,去也匆匆”的權力把戲,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不過是對輿論的一種試探。一個被免職的官員能夠讓上級部門冒著一定的輿論風險火速復出,說明在上級部門的眼中他是一個可造之才。但輿論和民意的壓力總是要考慮的,所以先用平級調動的方式過渡一下,倘若輿論反響不大,后面的事就好辦了,倘若反響很大,再免職也不遲。借口嘛,其實很好找,正如政府部門一出事總是“臨時工干的”。一來一去,既摸清了輿論的底細,也維護了權力的體面。
假裝尊重輿論,輿論則不必假裝歡呼。表面看來,段成武在資陽財政局局長的位子屁股還沒坐熱就黯然去職,是輿論監督的又一次勝利,但實際上這不過是一種策略性的讓步而已。首先可以看到,對違法批地而被問責的段成武的評價,當地官方依然與民意和法律呈現出一種完全背離的心態。通報中稱市委常委會“決定段成武同志平職交流任市財政局黨組書記”的背景是“在廣泛聽取意見基礎上”,既然有這么良好的“群眾基礎”,在官員的政治生命完全由上級決定的現實下,段成武的復出不過是時間問題,而輿論終有疲勞的那一天。
更重要的是,在這起事件中有關部門的種種做法,充分說明了當地官員任免程序并沒有受到有效的制度規范和約束。問題官員火速復出固然堪憂,但閃電免職其實也讓人無法有任何欣喜可言,如果前者是一種錯誤,那么后者是一錯再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官員的任免涉及公共利益,理應遵循權力理性,恪守一套嚴肅而規范的流程和審核機制,倘若部門說復出就復出,說免職就免職,毫無章法可言,很難讓人相信這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退一步說,這對段成武同志而言,也是不公平的。
歸根結底,公眾對“帶病復出”的不滿,并非針對問題官員本身,而是對視如兒戲的干部任免制度的一種擔憂。先有“帶病”的機制,才有“帶病”官員,輿論監督的力量畢竟有限,根本無力堵上每一個制度缺口,這才是真正應該深思的地方。 (吳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