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底,浙江省審計廳副廳長岑國榮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作了審計情況匯報,審計結果顯示:部分維修材料利潤空間偏大,公務車輛儼然成了維修企業的“唐僧肉”。(10月12日新華社)
維修浪費現象并非僅存在于浙江,此前廣東、湖北、甘肅等不少地方都有過相關報道。曾有權威調查報告顯示,全國的公車大致是230萬輛,開支在1500億元到2000億元之間;有的地方一部公車一年的維修費就要花10萬元錢;有一部車一年換了40個輪胎。由此可見,有人把公車浪費比喻成“屁股底下坐幢樓”,似乎并不夸張。
據說維修點的工作人員都喜歡修公車,因為要求并不高、賺的倒不少,維修保養成本大致比同款私家車多出一兩倍。公車司機去修車,往往很瀟灑,把車開到維修點,車鑰匙向維修工人一丟,就不管了,有的司機還會提出“多修”的要求。把車保養得好,自己開著順手,領導坐著順心,又不用自己掏腰包,何樂而不為呢,所以公車司機們才如此這般“大方”。更有甚者,還會和維修點勾勾搭搭,通過提高消費從中吃回扣。
對于這些現象,相關機構不是沒有對策。比如浙江省紀檢監察部門今年發出通知,決定在全省推行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定點加油等。再比如浙江省財政廳還特別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公務車輛定點維修費用實行轉賬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現金支付,讓車輛維修的過程是“網上來、網上去”,更加透明。且不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實情況卻是,很多單位的公務用車維修是由駕駛員提出、送到維修點、結算,走非正常程序。”即使是真的得到實施,這些措施不僅沒能徹底解決問題,反而可能造成更大的浪費,因為確定了定點維修企業,相對就將公車維修變成了這些企業的壟斷資源,可能在他們之間默契地形成價格聯盟。
在筆者看來,公車維修造成的浪費不能單純歸咎于公車司機或個別維修企業的素質問題,主要還是監督機制缺失。因為就算有相關規定,但沒人監督執行,更沒有懲處措施,這樣對公車司機來說,仍然是愛花多少花多少,對維修企業來說,依舊是想怎么要價就怎么要價。
其實,正如治理特權車、公車私用一樣,全國各地是措施不斷,但總是收效甚微;甚至于,就是這些治理措施都發揮了最佳效果,也只能是減少小部分浪費而已,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全國公車開支驚人龐大這個事實。更何況,這些修修補補的治理措施實在難有真正效果。因此,要治理特權車、公車私用,要堵住公車維修“黑洞”,最關鍵還是從根子上治起,要用釜底抽薪的辦法,盡快堅定不移地推進公車改革。公車的數量大大減少下去,不僅可以大量削減“三公消費”,減少財政支出,這些由公車衍生出來的問題也就解決了。 (尹平平)